反映鼎城区农贸大市场违法乱建、虚假宣传、欺诈业主(2)

4)合同中承诺的815平米的绿化区域在哪里?300多平方的业主活动室在哪里?地面上的停车位在哪里?规划中的垃圾站在哪里(已被改成门面售出!)?都没有!这是典型的更改规划!

四、绝大部分被售出的门面已经返租给开发商三年,但开发商给租户免租两个月,导致业主收回门面的时间被推迟两个月,而这件事情,业主毫不知晓,这是对业主知情权的严重侵犯!

五、就楼道内的结构柱发现钢筋外露,并且有断痕的问题;你们工作组也核实过真实的的情况(有拍摄的图片为证),一句没有安全隐患就草草了事,我想问问,像这样的结构柱,简单的打个补丁糊点水泥,把钢筋遮住,在段缝中灌点胶水就可以了吗?能否出具权威部门的验收报告还老百姓一个安心。

六、对于“不补交费用,不提供办理产权手续”的问题,工作组就简单的定义为合同纠纷,为什么不好好核查开发商严重违规违建、擅自更改规划、侵占业主权益在先,如果不搞清此次事件的原委,把问题的病根找到,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还会将问题越搞越大。

中央领导曾经讲过“老百姓的事无小事”,为什么我们下面一级的政府领导非要等到与老百姓的矛盾激发到不可收拾才出来处理,这是不是我们地方政府某些官员严重不作为的行为?

最后希望鼎城区政府应该组织政府代表、各职能单位代表(包括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和消防队)、开发商代表和业主代表一起在市场现场举证对质,以确定问题性质,整个过程应该公开,允许媒体参加,现场参加人员都可以录像、录音、拍照。请区政府以裁判员的身份参与这起纠纷的解决,秉持公开公正的精神,不应像回复“市长信箱”和网上举报一样,所有的核查过程都没有邀请业主代表参加,就出具了书面回复,其结果是开发商除了偶尔有消防问题外其余均正式没有问题。合同被违反了,也就是一句按合同办事这样的官样文章。这实在是自说自话,面对人民利益权力傲慢,敷衍塞责!请鼎城区政府实现中央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党执政的最大追求就是人民的利益”的执政理念!

其实我们的要求也很简单:

一,无条件的帮我们办理产权手续,

二,将公摊面积计算方法公示,明确权责,不愿意承担超额公摊面积的可以按照合同办理退房。

三,对有侵害我们业主利益的违规建筑通通拆除,归还市场一个规范,包挂建筑密度指数,绿地面积,停车位,垃圾转运站等,

四,明确返租时间,补签返租协议,

五,加强市场管理,拆除一切占道经营的安全隐患,恢复原来模样及功能,完善业主活动用房及设施,一切按规划设计图行事。

以上这些,希望能给出明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文章标题:反映鼎城区农贸大市场违法乱建、虚假宣传、欺诈业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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