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爱国、肖清华、袁勋等操纵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传承创新大楼招标的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本人罗昊,身份证号码:4301211989110*****,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举报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传承创新大楼工程招标被人操纵的事实。
戴爱国:现任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
肖清华:现任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主管医院后勤基建,与戴爱国均为湖南邵阳人
袁勋:自称湖南建工集团第五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因无关紧要,身份是否属实未查证)
操纵的部分事实如下:
1、作为一个超过四个亿的工程,在前期连初步设计的招标代理公司都是经医院发布招标信息,通过院内招标,经抽签产生代理机构,但作为本项目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也就是设计施工总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却是通过医院内部党委会确定,并且不是经过正规的党委会议题,而是临时由肖清华副院长提出,该项目余下的所有招标代理,都由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而代理部门,则由省招标公司通过正常的招标程序与医院签定了年度合同的代理二部,变成了十五部。此举是为了人为把控最后的招标结果及招标的各项工作确保掌控。
2、2020年6月,经湖南省建工集团与湖南中医药大学协商,湖南省建工集团与湖南中医药大学进行了公对公的项目对接会,双方均由主要领导出席,参加会议的还有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双方以公开的形式进行了学术、技术的对接。湖南省建工集团内部也确定了由集团总部参与该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开始了各项准备工作。7月中旬,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肖清华,在接到湖南中医院大学校长戴爱国的指示后,与省建工集团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董事长一起,约建工集团李总经理至酒店,肖清华副院长当场向李总经理出示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并明确表示,该项目他代表医院领导表态,支持省建工集团第五工程公司来中标,而不支持省建工集团本部参与。省建工集团一开始不同意,因为集团已经明确由本部参与。在此情况下,该项目的操作人袁勋(其背后上两个长沙县建筑包工头出资)直接找到主管该项目的负责人和经营部负责人,将他们如何操纵,已经操纵到什么程度向集团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说明,并明确表示,该项目已经是属于他的,他只能用湖南建工集团第五工程公司来进行招投标和中标工作。
3、2020年7月中、下旬,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戴爱国,亲自出面,宴请省建工集团李总经理等人,明确表示,只能接受省建工集团第五工程公司中标。在此过程中,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医院院长完全被他们放在一边,失去了对项目的决策权。袁勋则已经以项目的名义在社会上进行项目分包的招商工作。省建工集团在被戴爱国校长、肖清华副院长多次要求、逼迫下,只能改变原有的决定,放弃由本部投标,改为第五工程公司参与投标,为了配合投标工作,还将允许其他子公司也一起参与。
4、作为一个比较传统的建设项目,根据新《招标管理法》,该项目将由长沙市公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项目的最后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法的要求,业主将不会派评委参加评标。但该项目却向湖南省住建厅申请将项目放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最后的评标,并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通过党委会,并确定派评委参与最后的评标。这样,项目就上了最后的保险,项目操纵基本完成。可笑的是,项目放在省平台进行,还没有通过党委会,但是申请和批复就已经完成。
综上所述,仅仅为发生并且公然发生的一部分,试想,作为一名厅级干部(校长),赤膊上阵,全然忘记党纪国法。一名副处级干部的副院长,公然私自以业主的身份接触目标投标人,并以实际行动胁迫投标单位接受其安排,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这是何等的利益或者未来期许能让一名医者、并曾担任医院纪委书记的医院领导如此大胆、如此无视国家正在进行的工程领域招标重点监查期。
新的《招投标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上述的每一点,都已经严重违反。经新的《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袁勋等人不仅胁迫湖南省建工集团不能由本部投标,还做通了中建五局的工作,最初中建五局是由三公司进行项目对接,经过肖清华等人出面后,中建五局临时将项目由三公司移交到了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
新的《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戴爱国、肖清华等人,与袁勋串通一起,操纵项目,不仅一起设计了招标文件,还提前由医院提供了初步设计图纸给袁勋所找的设计公司,这不仅仅串通,还严重造成了对其他投标人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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