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阳伟林与其胞兄阳加强达成了将我组的由阳加强承包的约200多平方的梅子塘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阳伟林,在2020年春节后,阳伟林从外面运来建筑垃圾将梅子塘填埋,准备用于建房用。现建筑垃圾已堆积如山,建房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
我认为:一、该池塘系其在责任制时由我组承包给了阳加强,但仍系九组全体组民所有,归属于我组集体组织经济成员,阳加强只有管理收益之权利,但无买卖之资格和权力。
二、阳伟林购买池塘的行为系违法行为,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2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第15条、28条之规定,在池塘上填埋废土,使水塘永久性失去了灌溉农田作物的功能。
三、将池塘填埋没有征得我组村民同意。其填池塘用于建房更是违法行为。
四、池塘系村上集体组织资产,阳伟林将池塘填埋是将集体资产强占已有,是侵吞公共资产,损害全组村民利益。
综上,阳加强将池塘卖给阳伟林的行为是非法的,阳伟林把购买的池塘进行填埋也是非法的。因此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第15条、28条、33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对阳伟林填埋池塘的非法行为予以制止查处,并要求其限期恢复原状。
附:梅子塘已填埋实景的照片及相关法条。
文章标题:【湘乡市东郊乡非法买卖池塘、非法填塘】,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opinion/mspl/148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