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红星国际广场延迟交房,证件不齐全欺骗业主收房

关于红星国际广场延迟交房,证件不齐全欺骗业主收房,不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被投诉人单位:永州市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124号

联系人及电话:何礼国

请求:

1.依据购房合同,永州市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将红星国际广场二期商品房交于业主。

2.依据购房合同,永州市鑫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3.对于违规改建及绿化极少,请求相关部门严格督查。

事实:

第一,交房。开发商没有通过验收,达不到交房条件,已于2020年7月29日电话、短信通知业主收房,已构成欺骗行为。

第二,违约交房时间过长。购房合同明确交房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现已违约已达十一个月之久,已属于严重违约。

第三,违约金。购房合同明确规定,逾期交房180日后,开发商需向业主支付万分之二违约金,当下开发商跟业主说想要违约金,需走司法程序。已造成严重的违约及失信行为。

第四,违规改建。未经过8栋业主同意,单方面将一楼商铺外墙打通,更改建筑结构。另外,小区的绿化极少,开发商并没有按原有的规划施工。

最后,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主持公道。首先要求开发商给出明确的交房日期,这关系到大多业主的子女今年上学问题,其次要求开发商把从2019年8月31号到2020年7月31号的违约金先赔付给我们,必须要现金,不接受任何抵扣。2020年7月31号以后的违约金按月支付给我们,直到开发商出具交房所需证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我们正式收房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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