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麻石加工厂藐视环保法律法规,致使六旬老人有家不能回

尊敬的各位上级领导:

我叫刘元坤,家住:汨罗市川山坪镇芭蕉村施文组01号,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身份证号码:4306811955070*****,现将湖南志诚光辉石材有限公司麻石粗加工厂近十多年以来对我居住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南志诚光辉石材有限公司麻石粗加工厂位于汨罗市川山坪镇芭蕉村陈家湾组。

二、环境污染问题

湖南志诚光辉石材有限公司麻石粗加工厂自办厂十多年以来,在没有办理任何环保、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审批手续,以及在环保措施不到位,排放不达标的情况下,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多年前堆积的废渣在没有安全处理下随意填埋,污水池在没有做好防渗透的情况下全天候扰民生产,并随意排放导致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基本农田和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了严重污染。

三、环境违法行为

2009年汨罗市人民政府下发《汨政告(2009)11号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麻石开采与加工企业综合整治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湖南志诚光辉石材有限公司麻石粗加工厂依然漠视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而不顾,欺上瞒下,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并以麻石雕刻厂为名,在没有取得相关环评批复的前提下(经初步了解本人现场核实,该厂目前使用1台多头锯片机、1台单锯片机、2台抛光机、2台硚切机、5台雕刻机)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期工作,该厂存在典型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名为麻石雕刻,实为麻石粗加工,挂羊头卖狗肉。据我了解,在前段时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相关领导为该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现场勘查时,该厂法人代表隐瞒相关事实,随意承诺增加相关环保措施,企图蒙混过关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四、诉讼要求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汨政告(2009)11号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麻石开采与加工企业综合整治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恳请汨罗市人民政府对湖南志诚光辉石材有限公司麻石粗加工厂作出以下几点措施:

1、对该厂存在证照不齐、产能不达标,环保不达标的情况依法依归予以取缔。

2、由于该厂存在未批先建,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并终止该厂以麻石雕刻为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程序。

3、本人多年前就有想法返回老家养老居住,在多次投诉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让我无家可归,也无法对房屋进行改造居住,该厂多年以来对我所居住地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要求该厂对我所居住地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达到无限制居住条件。

本人在此跪求上级领导为我们苦难群众说话,从根本上杜绝这个多年来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麻石加工“黑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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