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农村商业银行职工上班大街上行凶伤人,迟迟不处理

沅陵县农村商业银行不作为,职工伤人事件迟不处理

本人实名投诉沅陵县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应履行对应的社会责任。但如今连自有精神病员工的问题都搁置不做明确处理。主要为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1.接纳2016起就已出现精神分裂症的职工,司法鉴定报告已明确;被鉴定人在将职工也是其同事颜某及其老公李某用管制刀具重伤后,就以鉴定其为精神分裂症(现症期)为由拒绝赔偿,且事件发生单位沅陵县农村商业银行也未对该事件做及时协调处理,且未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吕某进行工作上的处理,其身份依然为该行职工。李某及其妻子颜某在事件中重伤,其医疗费用已足足花销40余万元,期间吕某及其家属态度恶劣拒绝赔偿,且后期出据司法鉴定报告,将吕某判定为精神分裂症(现症期)-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且未支付任何李某及颜某受伤的医疗费用。妄想通过法律程序减轻吕某刑事责任,农村商业银行及吕某家属的做法实属荒谬,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本人实名投诉;本人重伤后多处手术,其中直肠回纳手术时间过了很久,苦于前期巨额医疗费用压力现已负债累累,无力承担回纳手术费用。

2.颜某、吕某同系沅陵县农商行员工,颜某及其老公李某被害当天也是因公出差参加单位会议才来到县城(当时因人手不够特意请假未批,都留有证据);结果工作会议开到中午休息与老公在路上被吕某用刀将其双双重伤。试问?一个精神病能在这么大的金融单位上班,单位没有一点责任吗?不仅不对吕某迅速做出处理,协调其赔偿事宜,且单位未给予颜某认定为工伤,被单位同事暴力至重伤,且在因公出差的要求下才来县城,未能逃过此刧。单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事到如今,单位未对吕某做任何处理,也未对颜某及其老公受害事件进行赔偿协调,导致事件责任追溯毫无进展。

本人现实名举报沅陵县农商行不作为,有损企业形象,让职工寒心,让老百姓寒心。如果精神分裂症病人都能成为农商行职工,请问农商行的同事们的生命安全能得到保障吗?百姓们的业务和存款安全还能得到保障吗?现特发此贴,希望此事件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党和政府的关注,并请求政府援助来加快案件处理,本人身体已吃不消,只是想要得到理应赔偿马上进行直肠回纳手术、尽量恢复自己的身体,以便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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