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城管大队充当保护伞和行政乱作为的问题
2020年5月8日上午,(“五一”节后第一天刚上班),苏仙区城管队(办公室在白露塘)违反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规定,为了特定关系人314业主周某(湘南学院老师)家的利益,趁被损害当事人315业主等不在场,到奥园5栋私人专属露台搞假执法。将正常依法管理的C单元315、B单元310和C单元316私人露台上的安全隔离杆等强拆倒毁。是典型的徇私枉法乱作为!
一是因为奥园5栋B单元314公寓房本身没有露台,业主周某违规将原有厨房外墙转角立面全部打掉扩建并朝310露台开门,已经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十九条。城管针对314业主明摆的违法违规的事实视而不见,还一直为其撑腰充当保护伞。对群众举报和市长热线的交办件故意不作为。
二是314业主周某为了享用别人购买的露台,但碍于邻居C单元315与B单元310等的专属露台上有安全隔离栏杆,314业主就与城管内外勾结演双簧,搞恶意投诉让城管来假执法!城管便名正言顺的“根据群众举报”:以个人购买的露台要全部开放为由对露台标的物进行强拆倒毁,用行政公权力威逼露台业主就范。
三是整个强拆过程未进行现场勘验、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审批、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结案等城管执法程序!纯属是“假公济私”用假执法迫使有露台的业主将自己购买的专属露台开放让314共享。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展示城市形象和体现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窗口。苏仙区城管大队任性双标执法,该管的故意不作为,融易新媒体,不该管的任性乱作为!彻底做反了“有所为有所不为”!
文章标题:【关于奥园5栋违建一事,苏仙区城管大队行政乱作为涉嫌充当掩护伞】,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融易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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