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运管所工作人员野蛮执法令人担忧

“依法根治顽瘴痼疾,维护阶梯交通安全”的“百日动作”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举办着,冲击犯科营运,维护交通序次,本是咱老黎民鼓掌喝采的工作。

然而,克日在新宁多个微信群里有人反应新宁县运管所事恋人员违规法律、野蛮法律的视频,让人看了确实担心。

据爆料人称:新宁县运管所要求在百日内完成240万的罚款,为了到达结果,以天天400元一台租用了多台私家车在207国道、218省道、新宁县城区举举措律查车。

租用的私家车如下:湘E86X23银色丰田、湘E8T753白色宝骏、粤A976TS玄色日产越野车、没有牌的白色宝骏、没有牌的公共朗逸、没有牌的奥德赛所、湘E869DD玄色猎豹越野车、棕色江淮M5湘E87Z63、湘EJF567白色宝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阶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阶梯运输打点机构的事恋人员该当严格凭据职责权限和措施举办监视查抄,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阶梯运输打点机构的事恋人员在公路路口举办监视查抄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阶梯运输车辆。

以及国务院《管理公路三乱》通知和杜绝行政罚款摊派之精力。

新宁县运管所事恋人员在操作人民赋予的权利横行霸道!

一、240万的罚款是谁定出来的?

二、天天400元租用社会车辆自己是不是违法?每台车租用100天,租金40000元,这些用度是不是由我们纳税人付出照旧运管所自有小账户?普通车辆不需要加油和司机出勤,400元一天的价值内里有没有好处输送?

三、从心理角度阐明,人在突发告急状态下会做出变态流动,运督事恋人员在车流量大的国道上追查车辆,万一产生变乱该由谁认真?(前不久在临县就产生了因为法律人员追赶导致可疑车辆车毁人亡的惨剧,以及克日贵州产生公交车坠河事件。)

四、有需求就有市场,要想杜绝黑车犯科营运,小编认为应该从源头抓起,运管所有没有监视和支持正当的营运单元与时俱进,充实改进处事条件,满意宽大搭客出行舒适、快捷的需求,融易新媒体,假如满意市场需求谁还愿意去坐“黑车”呢?

五、(曾经也有自媒体报道过),新宁县西站四周至少有几百台私家车参加跑“黑的”,个中不乏有残疾人、贫困户,依法取缔后,这群几百号人的就业、生活保障如何放置?是不是值得我们整个社会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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