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云溪村许某的房屋被“亲人”强占,本是许家女可怜无家归

我叫许海燕,生不逢辰。两岁时父亲病逝,留下一处屋子。一年后,融易新媒体,其母亲被许家人赶回外家,因年幼无人供养,只能继承跟母亲生活。我每时每刻记得本身是许家人,因年龄太小旅途遥远,回家次数不多,等成年今后回家给父亲上坟时,发明衡宇未经当事人同意被许庆林犯科占有,思量到是本身有血缘干系的亲人就算是借给他们住。在这二十多年,每年回家祭祖,给父亲修墓,也看望还活着的亲人。可没想到,就是这些亲人此刻强行攻克房产,让我无家可归。这处屋子承载着我与父亲的优美回想,是父亲给我留下的独一的精力拜托。这里才是我真正的家,通常返来我都要在这屋子逗留好久。回想已往,吊唁我慈祥的父亲,重温父爱。此刻我的亲人竟然想把屋子夺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所以请求当局替我主持公平,现将工作原委陈诉如下:

恳请关于请求炉观镇云溪村村支两委维护本人衡宇所有权利的陈诉

尊敬的云溪村村支两委率领:

本人叫许海燕,1967年生,系炉观镇云溪村原三组许世林、罗淑真的女儿。父亲许世林1969年因病过世,享年仅26岁。父亲名下有爷爷分派的木制衡宇半栋(老宅中堂中线为界,右边,靠现云溪学校旁),我母女为父亲遗产的第一担任人,父亲过世后衡宇归我们母女所有。

因生计坚苦,父亲归天后,母亲罗淑真教育本人外出寻求生计,后转嫁水车镇长石村,至此,衡宇交由本人所有。现我父亲兄弟许庆林老婆及其儿子许日星未经本人同意,欺瞒镇村有关部分,擅自将本人所有的老宅及老宅中我怙恃遗留给本人的家具物品占为己有,并对本人所有的宅基地治理了不动产挂号。

尊敬的村支两委率领,该老宅为我父亲所有,本人现为我父亲独一担任人,于法于规、于情于理,本人对该老宅的所有权不容置疑。许日星欺瞒有关部分,擅自将他人工业据为己有,其行为行径于情不通、于法不容。

在此,本人恳请村支两委维护本人正当权益,实时避免和更正许日星的违法行为。如若许日星执意继承侵害本人权益,本人将逐级反应环境!

陈诉人: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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