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郭某反映人事档案遗失、社会保险补交等情况

我名郭曙光,男,1959年6月29日生。1975年10月响应党中央“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下放农村5年,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于1979年12月31日招工到国营湘乡酒厂工作。2002年5月湘乡酒厂改制,本人与湘乡酒厂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由湘乡酒厂支付本人工龄置换金16100元,并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至2005年3月止。然而,我一直没有收到工龄置换金16100元。而当我2006年去湘乡人社局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时,发现湘乡酒厂没有为我办理养老保险的注册,也没有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无奈,为了日后生活,我只能先行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必须有人事档案,而本人的人事档案也找不到了,之后十几年来本人找各级有关部门寻找也没能找到,最后在湘潭市档案馆找到本人1979年招工去湘乡酒厂工作的介绍信存根,湘乡酒厂主管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介绍信存根才认可我湘乡酒厂职业的身份,2018年根据湖南省103号文件精神,科信局出据相关手续为我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资金由我个人承担,从1996年起补缴至2018年12月,理应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费用也要我个人承担,因为单位的违法违规而导致我个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2019年4月主管单位科信局找了一律师要求我签订了一份承诺书,不签承诺书就办不了2019年6月的退休手续,在无奈之下只能违被自己的意愿,现如今我六十多人身患几种疾病,没有医保,还背负着巨大的债务,希望各级领导能够关注重视我的实际情况,还原真相:一,我的个人档案到底在哪里,单位是什么原因丢失了我的个人档案;二,我的工龄置换金是谁领走了,我的失业保险去了那里;三,2005年之前的养老保险应由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因单位的原因所导致的巨额的滞纳金和统筹费理应由单位负责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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