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鞋“包治百病”
内裤有“护肝”功效
酵素能“减肥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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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
公布了2019年度十大违法广告案例
最高处罚一百万元
这样的广告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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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宣称老人鞋“包治百病”
虚假宣传,罚款100万元!
涉案商家:金华市婺城区陈学情日用品商行
宣传方式:广告宣传文章
处罚金额:100万元
该商家在无真实依据的情况下,自己撰写多篇署名各地消费者的“艾力沛鞋”使用分享文章,内容为使用产品后对自身以及家属所患疾病的治疗作用,并印制成册,取名《心声集》,其中有“多年的头痛和腰痛病调好了”、“花4万元没治好的病半小时好转了”、“帕金森症的妈妈头不摇手不晃了”等以消费者名义撰写的宣传文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宣传文章真实来源。总货值金额53万元,销售金额40万元。广告费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属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000000元。
02
景区“吹牛”吹过了头
被罚44万元!
涉案商家: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宣传方式:宣传册/宣传橱窗/公众号广告
处罚金额:44万元
该公司在其经营场所的宣传橱窗内,制作的VCR、宣传册、公众号、美篇中宣传“全球最长步行玻璃悬索桥——越龙山天桥、国内首列山地观光齿轨列车、亚洲最大卧佛、国内体量最大山地花园陌上花园、全球最大悬崖无边界泳池”,宣称“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浙江省大花园十大标志性项目”、“金华市委、市政府作出成立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的重大战略决策”,“政府支持力度加大,板块前景广阔。”、“身价百亿”、“3万亩”、“上市名企EPC设计”、“超低总价,后期由专业的运营公司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固定回报”。广告费158140元。
当事人行为已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处以罚款440000元。
03
不看内容、不查证明就承接广告
罚款25万元!
涉案商家:浙江艺德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处罚金额:250000元
在经营广告业务中,上述公司没有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承接广告业务时,当事人只和客户签订广告承揽合同,没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也未核对广告内容。并在通过向有意向投放广告的客户发送PPT内的图片、文字等文件资料形式,介绍当事人的广告媒体优势,其中相关数据内容为自行估算并没有出处,也没有相关的资料可以证实。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50000元。
04
产品标称容量与实际不一致
罚款69000元!
涉案商家:金华科敏科技有限公司
宣传方式:电商广告
处罚金额:69000元
金华科敏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注册经营的天猫商城科敏旗舰店内销售“KM20L-双核智能款、KM18L-单核智能版的车载冰箱”等产品,其中“KM18L-单核智能版的车载冰箱”产品容量与实际不一致。设计、发布上述网页广告费用22676.15元。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9000元。
05
内裤能“养肝”?
普通产品虚构功效,罚款6万元!
涉案商家:金华柒琳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
宣传方式:宣传墙/宣传资料
处罚金额:6万元
金华柒琳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制作名为“福七二十四小时养生文化”的宣传墙,上有“穿007磁疗内裤,疏通三角区经络,穿上防臭袜助睡眠,养肝护胆”,“服用仁寿堂骨泰胶囊和小分子肽有大补元气的功效,喝鹿司令强精健身,延年益寿”等内容。
同时,还制作名为《福七健康》的宣传资料并在其经营场所内发放。在该宣传资料中有“福七灵芝茶经功能试验证实,该灵芝茶具有免疫调节的保健功效。经常饮用,可显著双向调节人体免疫力,是上班一族、亚健康人群的健康选择。抗辐射,缓解疲劳,改善睡眠,美颜排毒调节免疫力......保肝解毒,安神健脑,减轻更年期综合征的症状”等内容。广告费用共计17500元。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处以罚款60000元。
06
将港澳台作为国家
罚款5万元!
涉案商家:上海华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
宣传方式:邀请函
处罚金额: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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