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大搜车旗下弹个车:二次审核+三道围墙 买车秒变租车

  月入5千,存款2万,却心系一台20万元的爱车,对于很多后浪来说,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抬头突见“弹个车、0首付、分期0压力、5分钟审核、含购置税、首年保险”……这哪里是广告,分明是雪中送炭啊。

  这个看似可以圆无数年轻人越级买车梦的弹个车,是大搜车推出的汽车新零售平台。虽然2016年11月15日才成立,但凭借“4年分期、0-1成首付”的金融方案砸掉了所谓的购车门槛,一时间受到很多人追捧。但随之而来的是,车主维权案例前赴后继般涌现。日前,《北京青年报》通过相关渠道进入到弹个车用户维权群,两个维权群已有近4000人,群主梁明(化名)表示人数还在增加。在众多维权者中,有律师、金融从业者,甚至还有弹个车门店的前店长,暴露出的各种问题也令人匪夷所思。

  付了“首付”:买车莫名其妙变租车

  你能想像在付了一年的车款分期后,突然发现自己并不是在买车,而是在租车吗?

  天真限制了你的想像力。

  弹个车用户张旭告诉《北京青年报》:“2019年3月23日,我通过弹个车平台,支付87900元首付款购买了一辆宝马X3。直到今年2020年1月在网上看到关于弹个车‘买变租’的新闻后,我向弹个车方面询问后得知:当时所谓的购车,其实是融资租赁,也就是说在过去的一年中,自己一直是在租车。”

  而张旭的遭遇绝非个案。《北京青年报》了解到,弹个车向消费者提供的其实是汽车融资租赁服务,用户第一年实际是在向弹个车租车。那么为何有很多用户会产生“按揭买车”的认知?

  不少用户反映,弹个车销售人员并未说明是租赁,而且当年的订单页面也没有说是租车。大搜车用户李超提供了2018年6月在弹个车下单时的订单截图,其中各类费用以“先用、首付、月供”为名目。李超质疑:“按普通消费者的理解,‘首付’难道不能代表分期购买的消费方式吗?”

  如今,《北京青年报》在弹个车页面看到,当年的“购车订单、首付、月供”已被修改为:“订单详情、首付租金、首付月租”。针对此变化,有老用户向弹个车提出异议,弹个车回应道:“正常更新、用词专业化调整。”

  但实际上,弹个车所谓的“更新、调整”实则来自于监管部门的施压。2019年,由于弹个车此类维权人群涌现,针对弹个车“锐化买车,弱化租车”的广告宣传,浙江省消保委对弹个车进行过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浙江省消保委明确弹个车广告存在一定的误导嫌疑,已要求弹个车在官网首页和电子合同中做出相应的调整。将第一年租车性质和金融方案罗列得更清楚。

  不过,就此前因“首付”等不明确字眼对消费者造成的误导,弹个车是否需要承担负责?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如果此前弹个车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那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充分知情权。将融资租赁误导为分期、按揭买车的行为,进一步损害了消费的自主选择权。因为不排除消费者知晓‘租车’的事实后,放弃买车的可能。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弹个车承担相应责任。”

  客观地看,虽说弹个车广告宣传、订单页面可能存在消费“误导”的嫌疑,但汽车作为日常生活中大宗商品,消费者为何会置交易合同于不顾?

  其实,关于弹个车“租车”的细节,在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确有约定。但不少消费者反映:销售人员对“租车”只字未提,仅是在他们的指导下输入了几次密码、验证码,并不知晓自己曾签署过协议,甚至不知“融资租赁”为何物?

  据了解,“弹个车”APP端合同由E签宝等第三方电子签名机构向客户发送手机验证码,客户以输入验证码的形式进行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也就是说,用户从输入密码的那时起,就已经生成了合同。

  弹个车似乎预见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融资租赁协议》中有这样一条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签约形式为由质疑本协议有效性,并主张权利。”

  邱宝昌认为:“既然弹个车采用的是融资租赁的模式,并且其当初推广的‘首付、月供’的含义,明显区别于大众的普遍理解。弹个车作为经营者应以显著、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而非一带而过。由于弹个车没有进行详细告知,那这样的格式合同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构成合同无效的条件。当然,最终结果要由监管、司法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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