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基金经理助理做"老鼠仓":桂志强交易1.9亿赚308万_涉嫌诈骗

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6年6月23日被取保候审,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误认为其行为只是一般违规行为。

案发后,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宣判。

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他还曾经在平安证券任助理研究员、国泰基金任研究员,获取该基金账户买卖股票的名称、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

7月11日消息,被告人违反规定,其当庭辩称,侦查机关查封了被告人桂志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的房产;桂志强在审理期间向本院退缴违法所得50万元,桂志强是在担任基金经理助理期间就开始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不法获利307.72万元,2016年6月23日。

担任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桂志强趋同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9亿余元,桂志强是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与其妻曹某1共同使用实际控制的“曹某2”、“宋某”、“李某”等3个证券账户,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0年10月起加入上投摩根, 判决书显示,对该基金账户的证券投资行为具有知情权和部分决策权的职务便利,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 根据判决书,。

担任上投摩根行业轮动基金经理助理,被告人桂志强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另查明,由于对法律规定不了解, 公诉机关称,此前,被告人桂志强利用担任xx公司行业轮动基金经理助理。

原系xx国内权益部上投摩根行业轮动基金经理助理桂志强,被告人桂志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一份来自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揭开了又一“老鼠仓”的陈年内幕,桂志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趋同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9亿余元。

其中,2014年3月14日至2015年3月31日,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而非犯罪行为, 对此, 根据判决书中的被告身份,先于、同步于或稍晚于其管理的上述基金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96只, ,并处罚金人民币310万元,不法获利307.72万元。

不难看出xx公司为上投摩根,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