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东海证券内控连接遭罚,先因合规人数不足,这次又事出境外子公司管控和资管计划尽调

6月25日,江苏证监局挂出一则罚单,再次指向东海证券的内控问题。根据公告,东海证券存在对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2014年有关资产管理计划业务开展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因此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事实上,就在不久前的4月16日,东海证券已经因合规管理人员数量不足,被江苏证监局开出罚单,这也是自2017年10月1日《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实施以来,因合规管理人员比例不合规定被处罚的第一例。

境外子公司管控不足

江苏证监局指出,经查,东海证券存在对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公开资料显示,东海证券于2015年7月21日获得证监会核准,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香港子公司——东海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东海国际”),注册资本为港币3亿元。

融易媒体:东海证券内控连接遭罚,先因合规人数不足,这次又事出境外子公司管控和资管计划尽调

公告显示,东海证券对东海国际管控不到位主要违反了以下两条规定: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0号)第二十七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境外机构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要求境外子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和风险管理负责人每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报送年度合规专报和风险测评专报。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应当对上述专报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可见,此次东海证券受罚,或许与公司同他人合作经营管理东海国际,或合规专报存在问题有关

资管计划尽调不充分

此外,江苏证监局还在公告中指出,东海证券2014年有关资产管理计划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出合理判断,业务开展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条的规定: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充分了解客户,对客户进行分类,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向客户推荐适当的产品或服务,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或服务。

客户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东海证券官网信息显示,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由专门的业务分公司——东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具体负责,公司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严格禁止对外独立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东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目前在职员工52人。分公司下设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营销部、运营部、交易部、风控部及产品设计部等部门,投研、合规、风控、系统、结算等相关配套人员配备齐整,能够确保各项投资运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合规人员配备不足首张罚单

江苏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况反映出东海证券未有效执行相关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因此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东海证券对上述问题予以改正,强化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控,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这并非是东海证券近期首次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今年4月16日,江苏证监局就因东海证券合规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开出罚单。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2017年10月1日《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实施以来,因合规管理人员比例不合规定被处罚的第一例。

江苏证监局指出,经查,东海证券总部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数量占总部工作人员总数比例低于1.5%。而根据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这一比例应当不低于1.5%,且不得少于5人。同时,上述合规管理人员不包括从事法务、稽核、内部审计及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