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18日讯 阳光城(000671.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接到公司股东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的通知,获悉东方信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质押。
据了解,东方信隆为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质押数量为1660万股;质押期从2019年6月14日开始,到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质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此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68%。
截至公告披露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7.31亿股阳光城股份,占总股本的18.05%;累计已质押6.85亿股,占总股本16.92%,质押比例达93.7%。
阳光城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此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