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窃听风云”奇葩版:偷听电话炒股巨亏 被认定为内幕交易遭重罚(2)

  至于上述的实际控制人占款事项,公司公告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为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累计27.36亿元,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为20.9亿元。

  对此,天翔环境今年5月27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正努力推进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回收工作,与控股股东积极进行磋商,要求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火山君注意到,实际上,目前,天翔环境几乎已濒临资不抵债的境地。5月6日,天翔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致使部分债务逾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将逾期债务合计金额约2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50.78%。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今日向火山君表示,任何投资者对于内幕交易行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他指出,《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内幕交易并未要求以盈利为目的,而是看是否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如果实施了,即使没有盈利,那也应受到《证券法》二百零二条规定的处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