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附加费用率从35%降至30% 打中车险现存问题之“七寸”
五年三轮改革后,商业车险改革步入“攻坚时期”。近日,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示范型商业车险精算规定(征求意见稿)》,向行业相关方征求意见。这一意见稿被业内人士认为是车险综合改革的前奏。
商业车险改革是车险综合改革的重要部分,全称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融易新媒体,业内又称“商车费改”。商业车险改革自2015年6月启动,五年间共实施了三次改革。目前,全国实行六套差异化的定价,其中广西、陕西、青海等三地全面放开了商业车险费率限制。
随着商业车险改革进入“深水区”,车险核心问题也日益突出。一是 “拼规模抢市场”的旧格局仍未完全破除,差异化定价在实际执行中被打了折扣;二是行业赔付率下降,同时“有保费无客户”的行业难题未解,费用战乱象屡禁不止,车险承保逼近盈亏红线。
不过,这些问题看起来是痼疾难解,实际上行业发展基础与五年前已经大为不同:一是通过前三次渐进式改革,商业车险从ABC条款三选一的旧模式转向适度差异化定价,保险公司的车险定价能力和精细化管理能力较以前大为提升;二是经过“挤水分”和“调结构”,车均保费和赔付率下降,这为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三是通过五年的市场培育,保险公司普遍认识到通过手续费抢市场的旧模式已难以为继,纷纷推动创新服务和加大非车险业务比例。
棋至中盘,监管延续“渐进式+严监管”方式推进商业车险改革的态度非常明确,同时改革举措目标清晰,更具操作性。此次意见稿提出拟将附加费用率比例从35%降至30%,此举被业界认为打到了车险现存问题的“七寸”。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费用率下降将带来赔付率上升,进而减少保险公司支付高额手续费的经济动力,倒逼手续费支出下降,进一步缓解车险手续费竞争乱象。
又如,此次意见稿在文字表述上没有对自主定价系数设定区间范围,但意见稿附表《精算报告费率方案附表》的“自主定价系数”一栏标注了0.7-1.3的取值数值。这意味着自主定价系数可能并不会立刻一放到底,而是会仍然存在一段时间。
在商业车险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时期,渐进式方式既有利于推动车险市场化改革深入,也有利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可以预见,商业车险全面市场化的趋势不会改变,行业最终将迎来洗牌的那一天。
因此,这段时期也将是保险公司提升竞争力的黄金时期。保险公司需要抓紧时间练内功,提升风险甄别能力和精算能力,更加准确识别和获取优质客户来降低成本和赔付率,把成本和赔付端节约的资源更多地投入到创新和服务中去,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才能在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的大潮中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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