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面向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配租详情(3)

  (七)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八)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续签,租金标准随市场行情波动,并按深圳市最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搬离工作。

  (九)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户型、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一)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另行统筹分配。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政策咨询地址: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投诉、咨询电话:25624815、2565092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83679045。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和密码咨询服务电话:12345。

 文章标题:深圳罗湖区面向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配租详情(3)

内容摘要:(七)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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