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面向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配租详情(2)

  1.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 “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网上登录确认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2021年5月16日下午18:00。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期间,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租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3.认租家庭的人口、住房、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2021年5月16日18:00)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8863166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1年4月29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1年5月16日18:00。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认租结束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项目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抚恤定补优抚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涉嫌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网址:#12588)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文章标题:深圳罗湖区面向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配租详情(2)

内容摘要:1.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 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网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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