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IPO“三涉”迷局:涉传销涉贿赂涉借贷纠纷(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万事利是否存在利用个人卡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的情况?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将继续关注万事利IPO进展。


【文章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版权为原创方所有,不代表本刊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爆料:集友股份旗下“香誉”类电子烟产品被指涉嫌传销?

下一篇:【查处】脸谱实验室运营主体涉嫌传销遭济源罚没5948万元

相关链接

【查处】脸谱实验室运营主体涉嫌传销遭济源罚没

万事利IPO“三涉”迷局:涉传销涉贿赂涉借贷

爆料:集友股份旗下“香誉”类电子烟产品被指涉

大麦青汁是“排毒良方吗?网传奇效是否真实?

网红减肥产品添加违禁药物被央视曝光,MOS,

湖南御硒生物自称产品品质世界领先,皇家御硒本

多层分销的芬香涉嫌传销?无限层级的好省才更危

【揭密】购买原始股可获40倍收益?涉嫌传销的

 文章标题:万事利IPO“三涉”迷局:涉传销涉贿赂涉借贷纠纷(2)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html/zt/315bgt/248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