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备案试点方案对P2P平台未来运营模式影响(2)

2017年12月出台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提出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增信措施、不得允许合作第三方机构向借款人收取息费的要求,但其并未明确将该项要求延伸至网贷机构。


本次《试点方案》就这一空白做出了明确规定,浙江新闻(),要求网贷机构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不得兜底信用风险。


解析备案试点方案对P2P平台未来运营模式影响

出借人提前退出安排(通过债权转让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