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于7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ST抚钢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是:ST抚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表现为,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ST抚钢通过虚增存货、减少生产成本、将部分虚增存货转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资本化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9.02亿元。
而将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2010年至2014年以及2016年(追溯调整前)共计6个年度,ST抚钢由盈利转为亏损。
回溯前情,2018年1月31日,ST抚钢发布《关于公司前期财务数据重大调整及停牌核查的公告》,通过自查发现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可能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数据重大调整,并可能导致调整后公司出现连续亏损且净资产为负值。同时,ST抚钢自2018年1月31日起已向上交所申请停牌。2018年3月22日,ST抚钢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8年5月22日,ST抚钢再次公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此次遭调查的原因是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2018年6月26日,ST抚钢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承认公司2016年度、2015年度、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累计影响公司2016年及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净利润金额17.74亿元。其中,2016年度原披露的净利润为1.11亿元,调整后的金额为-4410.2万元,完成会计更正后,浙江新闻在线(),公司由盈利变为亏损。
2018年9月21日,*ST抚钢公告抚顺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意味着公司将进入破产重整司法程序。同时,自9月21日起,*ST抚钢股票开始复牌。自复牌第一个交易日起,股价即跌停,并且经过了连续18个跌停之后才打开了跌停板,投资者损失惨重。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认为,ST抚钢财务数据多年造假,被发现竟然是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存在重大差错。在此期间的财务报告上签字确认的高管约45人,均将会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另外,期间,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后续不排除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并且被证监会处罚的可能性。
“有望获赔的投资者是自2011年4月14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ST抚钢股票,且在2018年9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臧小丽律师表示,目前,ST抚钢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续还会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一旦《行政处罚决定书》落地,律师即代理受损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正式的索赔诉讼,要求上市公司ST抚钢及其他有关责任人承担投资者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