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末好多人在讨论建筑公摊面积取消的消息。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其中有一份《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个征求意见稿反响热烈,足以说明公摊面积如何不得人心。
我朋友假装无奈实则兴奋地表示,人民群众几十年的的呼声终于被听到了。
但对于我们来说是不是真的有实际意义呢?
先不说这份“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不是正式文件)规范的是工程建设;
且说“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并不意味着住房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价;
就算是以套内使用面积计价,实际交易中也比按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计价的均价高。
假设说以后真的落地住房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价的商品房销售文件,我们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吧。
未来变化可期,但那时候的房价和现在大概不可同日而语。
2.
比起公摊面积取消,更吸引我眼球的是城市户籍制度将要发生的变革。
2月21日公 安 部召开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公 安 部副部长孙力军在会上讲话,要点有,要全面深化以户籍制度为重点的治安管理改革,浙江在线新闻门户,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就是说除了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还要实行审批制,其它城市将有希望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我们来捋一下。
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1)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2)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3)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市辖区农村人口不计入城区人口—>市辖区人口不等于城区人口)。
所以目前我国:
1)超大城市有四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2)特大城市有八个——天津、重庆、武汉、成都、南京、郑州、杭州和沈阳。
那么可以得出结论,除了以上12个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还要实行审批制,其它城市有可能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
其中不乏许多有名的二线城市和省会城市,如厦门福州苏州合肥宁波济南西安昆明等等等。
如果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那么未来这些城市的户籍人口将可能迅速增加,比如厦门对福建省西北部地区人口地吸引,昆明对云南省其它地区人口地吸引......
再进一步说,未来这些城市的房价或许也值得期待啊。
一点儿也不肤浅的我们除了房价,还可以展望点别的—
我一个师兄说未来的竞争是城市群的竞争。
我觉得有点道理,虽然北上广深所在的城市群大概永远是其他城市群无法企及的存在,但一个一个的城市群落建立,区域落差即使存在,其发展也会是今天的我们难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