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曝光:广东佛山市公布十大消费举报投诉典型案例!警惕这些“坑”(3)

  市消委会接到该举报后,融易新媒体,及时联系该餐饮企业的工作人员。经宣传和告知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最终商家同意退回多收餐饮费用。


  案例八


  张小姐举报某汽车品牌4S店


  对存在质量问题新车拒绝退车案


  【案例简介】


  2019年7月初,消费者张小姐反映其在某品牌4S店购买的新车存在刹车顿挫前冲、仪表盘故障等问题,商家承认新车存在质量问题,但只为其提供修理服务的解决方案,张小组拒绝接受而举报。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举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中心牵头,市、区、镇三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动,在前期通过召开案件分析会、到4S店现场调查、与消费者座谈等方式,全面摸清案情,了解双方诉求。7月31日,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下,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海区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同时邀请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派员参与,通过多方合力,优于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又合情合理,最终帮助消费者与汽车经销商达到一致协议,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


  案例九


  澳门陈女士举报某房地产销售商


  承诺帮办贷款未果拒绝退款案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澳门市民陈女士在禅城区某楼盘购买了一间商品房,购房过程中售楼人员承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陈女士交了首付款后却被告知不能办理贷款,陈女士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房款要求退款,但开发商表示要扣除应付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后才能退款,双方由此产生纠纷。陈女士遂向禅城区消委会举报。


  【处理过程及结果】


  禅城区消委会经前期深入调查,于4月3日组织双方当面调解,经调解销售经理同意将首付款全额退回给陈女士。但调解过后陈女士收到开发商的电话,称参与调解的销售经理是合作公司的员工,不能代表开发商,陈女士仍需支付违约金才能退款。陈女士再次向禅城区消委会求助,经多次沟通,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4月23日组织第二次当面调解,房地产开发商才从共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局出发同意全额退款给陈女士。事后,陈女士从澳门亲自来禅城区消委会,并送上“为民办实事,排忧解困难”的锦旗和一封亲手书写的感谢信。


  案例十


  曾先生举报某课外培训机构


  拒绝退培训费案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初,佛山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曾先生举报,反映他的女儿现在正在读高中,在老师的推荐下,选择了某艺术培训公司接受传媒艺术教学培训。双方签订入学协议,学习时间为一年半,学费共计约七万元。曾先生于2018年底分两次交齐学费。通过参加培训学习,曾先生发现他的女儿学习成绩没有得到提升,且接受培训专业老师指导后,仍然不能在台上发表意见。曾先生要求退还未上课的学费四万元,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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