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南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大沥派出所及检验机构展开收网行动。根据现场调查线索,执法人员在该档口租用的员工宿舍内发现标签完好的“甲醛溶液”86瓶,在肖某某的三轮车座垫下发现无标签透明液体1瓶。执法人员现场查封扣押了甲醛溶液87瓶和涉嫌添加了甲醛的鸭肠400多斤。
经抽样送检,抽检结果显示除鸭肠原料外,其他样品(浸泡液、经浸泡的鸭肠半成品、鸭肠成品)检出甲醛成分,甲醛含量高达38%。根据相关规定,甲醛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肖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案例五
郭小姐举报某旅行社因疫情不能出游
拒绝退团费案
【案例简介】
2020年1月23日,消费者郭小姐向佛山市消委会反映,因疫情严峻,计划向某旅行社取消“1月27日北京6人6日团”,要求旅行社退还款项共计23294元。但该旅行社始终坚持按疫情前合同约定退款,只能退还消费者9000元左右,如消费者不同意退款继续出行,旅行过程中如发生疫情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经多次交涉无果后,郭小姐向佛山市消委会举报请求商家退还全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佛山市消委会接到举报后,立即与该旅行社联系,经多次沟通,旅行社始终坚持在未接到国家旅游部、民航的相关政策前,只能按照合同条款退还相关款项。
随着国家旅游部、民航相关暂停旅游活动、免费退票政策的出台,市消委会把握时机,再次与旅行社协商,旅行社愿意将全额款项退回给消费者,调解成功。
案例六
黎小组举报某酒店因疫情不能就餐
拒绝退定金案
【案例简介】
消费者黎小姐向佛山市消委会反映,为响应政府号召,减少出行和取消家庭聚餐,计划取消1月26日(年初二)某酒店大厅团年饭7桌,希望酒店退回定金1000元。经过多次协商,某酒店仍不肯退回定金,消费者黎小姐遂向佛山市消委会举报请求酒店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佛山市消委会接到举报后,立即与该酒店联系,经多次沟通调解,考虑到酒店方为预定的团年饭准备了相应的食材的实际情况,酒店方为顾全大局,愿意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同意将消费者的1000元定金延期至一年内使用,并与消费者签订书面承诺,消费者表示理解并愿意接受,调解成功。
案例七
冯先生举报某餐饮企业
收取最低消费案
【案例简介】
2019年2月,消费者冯先生到佛山市消委会举报某餐饮企业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冯先生到某餐饮企业进行晚餐消费,共消费287元。结账时被企业告知有最低消费金额为300元,冯某当场拒绝,认为餐饮企业最低消费额设置不合理,且也没有提前告知。最后,冯先生被迫消费至307元才能结账离开。
【处理过程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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