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爆料:山东发布2019年度十大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涉装修房产美容食品等方面(3)

  2019年1月12日,临沂市兰山区消费者黄女士在某肉制品专卖店购买一箱某品牌火腿,价值308元,回家即开箱食用,但在1月18日做午饭时,有一根火腿用刀切不动,只好用手掰开,这才发现里面有一块类似猪蹄壳的猪皮,上面全是猪毛,当即保持原样并用包装袋包好放置在冰箱内,随后找到该专卖店负责人要求解决此事,但因赔偿数额分歧太大,未达成一致意见。黄女士于1月21日举报到兰山区消费者协会。

 

  消协受理举报后,即与该专卖店进行了联系,并对黄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双方对这一客观事实都基本认可,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该专卖店同意黄女士退回剩余火腿(按整箱退款308元),并赔偿3080元。

 

  案例9:忽悠消费者缴巨额美容款 消协帮调解挽回经济损失

 

  2019年1月23日,家住新泰市某小区的武女士向消协举报,称其轻信美容店的宣传,做了三项面部微整形美容并缴纳15000元美容款。事后被朋友提醒店家收费过高,找美容店要求退还部分费用被拒绝,经多次交涉未果,向消协举报,要求退费维权。

 

  1月24日,消协工作人员召集武女士和美容店负责人进行了调解。美容店负责人以武女士所支付的15000元美容费是市场价格,且是武女士自愿支付为由拒绝退还部分费用,且态度强硬。1月25日,消协工作人员再次召集武女士和美容店负责人进行第二次调解。调解过程中,消协工作人员向美容店负责人出具了调查取得的新泰市城区美容服务收费标准及武女士美容前的照片,并告知:美容店在向武女士做宣传时过分夸大了美容的功效,已涉嫌虚假宣传;私自大幅度提高服务费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不及时改正其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并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在法律和证据面前,美容店负责人表示愿意与武女士和解。美容店同意退还武女士10000元,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10:眼镜镜片频繁坏 消协调解得退货

 

  2019年3月,济南市消费者修女士到省消费者协会举报,反映他14岁儿子闫某,2018年9月初,在济南市某配镜中心购买角膜塑型镜一副,花费8000元。11月初在清洗镜片过程中,左眼镜片从中间断裂成两半。修女士找到配镜中心,经与厂家联系,同意更换损坏的镜片。约12月中旬,闫某左镜片换新后再次佩戴。2019年1月初镜片在清洗时又发生了与上次同样的断裂,此次断裂的是右镜片。1月中旬修女士再次找到配镜中心交涉,要求换镜,配镜中心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迟迟不予更换,修女士认为此款眼镜质量存在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且影响孩子的眼睛健康问题,于是,举报到省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接举报后,立刻着手进行调查。并告知经营者眼镜在质保期内两次出现问题,消费者又是按照要求佩戴,不能排除质量问题,如双方不能协商,责任不能明确时,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根据有关规定,检测费用由经营者垫付,消费者拿等额资金做担保,检测后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后果。

 

  经过消协多次调解,配镜中心同意给修女士办理退货,并全额退还8000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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