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爆料:山东发布2019年度十大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涉装修房产美容食品等方面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3日讯 3月13日上午,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召开3·15新闻通气会,向媒体和公众通报全省消协组织消费举报热点、典型案例,发布省消协公众号、疫情期间维权工作以及3·15活动举措,大力宣传“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和消费维权知识,弘扬维权,引导消费,凝聚社会共识,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营造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氛围。

 

  会上,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尹强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处二级调研员张振木共同为“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揭牌;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尹强民通报了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在疫情期间的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山东省消费者协会2020年3·15活动七项主要举措、山东省消费者协会2019年度受理消费者举报十大热点、山东省消费者协会2019年度十大消费举报典型案例,案例如下:

 

  案例1:家具合同存猫腻 省消协维权免损失

 

  2019年5月22日,济南消费者冯女士到省消费者协会举报,反映她于2019年1月28日在济南某木业公司订购门和家具,货款共计42400元,当日冯女士在该公司签订了购货合同,交定金3万元,并开具了收据,合同约定尾款货到付清,交货日期定为2019年4月15日。但到达交货时间后,木业公司一直未交货,冯女士多次催促交货,但一直未如愿。后与该公司济南负责人询问,负责人辩解说,业务员签订的合同是假合同,业务员私刻公司公章,所收款项并未交公司,现业务员已逃跑,联系不上,木业公司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因此,业务员与冯女士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如需交货要重新交钱。冯女士认为自己在该公司济南办事处签订的协议,盖有公章和收款收据,要求木业公司按合同继续履行,并保证产品质量,或全额退款并赔偿1万元。

 

  省消协受理冯女士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企业信用查询系统,找到该公司经营地和法人代表的资料,与其联系沟通,并发出举报调查函,要求公司于6月10日派代表带着相关资料,到省消协调解。

 

  经省消协工作人员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调解,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2019年6月12日,双方达成协议:该木业公司与消费者冯女士重新签订合同,冯女士以前所交3万元定金有效,并承诺按新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定制和安装任务,冯女士同意以上意见,放弃其他诉求。

 

  案例2:商家不退预付卡 消协调解助维权

 

  2019年10月21日,郝女士向济南市消费者协会举报反映,10月16日在某美颜美体店办理的年卡,总共花费9900元,现在不想使用,要求给予退卡,但该美容美体店不予办理。郝女士对此表示不满,要求帮助协调给予退卡。

 

  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被诉方济南市历城区某美颜美体店反映郝女士的举报内容及诉求。经消协多次调解落实,该美容美体店最终与郝女士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美容店扣除郝女士已使用费用后为其退款6000元,双方签订免责协议。郝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3:培训机构擅停课 维权调解挽损失

 

  2019年6月,青岛市平度市消保委集中受理了三起涉及某教育培训机构擅自停课,未结业课程处理不到位引起的纠纷。消费者李先生和郭女士分别反映,其为孩子办理的8140元智力开发课程未结业,经营者即关门停业,剩余课程未妥善处理。消费者庞女士反映,其为孩子办理的5400元智力开发课程未结业,经营者要求转课,庞女士不同意。以上三起举报均涉及同一教育机构,案值共计两万余元,消费者请求消保委调解挽回其损失。

 

  接到举报后,平度市消保委对三起举报并案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培训机构注册时间为2018年,主要从事儿童智力开发课程,根据学员年龄、培训级别等收取不同费用,上课以课时为计算单位,现因经营方向调整不再经营。经联系经营者,其称培训机构停业前对大部分未结业的课程做了处理,主要是折算剩余课程,介绍到其它培训机构进行围棋、学前教育等学习,上述三位家长因不满转课方式而举报。调解中,消保委工作人员明确告知经营者,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其擅自关门停业违反了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调解,经营者与三位消费者达成和解。

 

  案例4:果农受损失 消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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