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产业政策调整为何此时出台。从时间看,《目录》的出台大约用了15年,但酒业特别是白酒业并未被限制住反而有了很大发展,说明有形之手的作用抵不过无形之手,不如顺势而为。从现实看,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过度管制不利于激活市场主体蛰伏的发展潜力,也不利于落实“六稳”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放开搞活。从政府角度看,“放管服改革”就是要减少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因此对竞争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应适度降低。从行业视角看,酒业是最早进入市场竞争的行业,历经几十年的磨炼发展相对成熟,调整产业政策不会导致产能失控,因此在投资、生产等方面没必要过多限制,将发展权交给企业是可行的。改革开放的深入加上行业的呼吁,终于迎来了酒类产业政策的调整。
二是酒业发展是否不再受约束。产业政策调整后,酒业发展就真的无拘无束了吗?答案:非也。从广义角度看,一个行业的发展总要受国家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的调控,产业政策只是行政手段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法律手段看,酒企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从事投资、生产、经营等活动;从行政手段看,酒企还必须领取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活动;从经济手段看,酒企除了要同其他企业一样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所得税以外,还要缴纳数额不菲的消费税,其实这就体现了国家“寓限于征”“寓禁于征”的意图。从某种意义上说,酒类产业政策的调整是松绑不“松手”,政府这只有形之手仍会对酒业依法调控监管,“甩开膀子大干快上”需谨慎。
三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否再贯彻。产业政策调整后,酒业还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吗?答案:是也。从“去产能”的要求看,酒业产能过剩是不争的事实,一个酿酒小镇就聚集了几百甚至上千家大小酒厂。所以新增产能须格外慎重,不能因限制政策的取消而误判形势,当前要特别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从“去库存”的要求看,多年来行业高度关注的是产量、收入、利润,而对产销率、库存率的重视不够。再看市场,除了极个别酒品外,恐怕都是供过于求。从这个角度讲,行业缺的不是产能也不是生产线,而是消费市场,是产品动销。因此,如何发掘蛰伏的消费潜力、寻找未开发的市场才是当务之急,而非着急上马新的生产线。从“去杠杆”的要求看,不少酒企的销售收入里有许多是应收账款,又有大量的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高,资金周转率低,手里的真金白银并不多。因此,缺少自有资金而靠银行贷款去增产能上新线恐非良策。从“降成本”的要求看,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无效成本,投资失误是最大的成本浪费。增产能、上新线目前变得容易了,难的是“赶上点儿”“赚到钱儿”。从“补短板”的要求看,各个酒企的弱项不完全一致,但“高质量发展不够好”“可持续性不够强”可能是共同的短板,因此酒企应把做强做优放在第一位,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千方百计补弱项,而非摊大饼铺摊子。
四是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能否受重视。产业政策调整后,酒业是忙着扩产能上新线,还是苦练企业内功夯实产业基础能力,兹事体大。2019年8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要求,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对此问题,酒业提及不多,亟待引起重视。目前我国酒业从整体上讲是大而不强,国际化水平不够高。究其原因是产业基础能力较薄弱,有些事讲不清、说不透,如白酒的健康化问题。为此,应加强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企业要乐于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勇于创新创造。在这方面,华为、格力等企业是酒企的榜样。同时要继续完善标准、检测、计量、认证、信息等基础服务体系,加大对这些方面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强弱项补短板,如白酒标准如何让国际认可等问题。还要加大对材料优选、设备改造、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实现酒业供产销的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提升酒类产业链的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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