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件:安宁永恒酒店有限公司加工销售的荞糕检出不合格(2)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20日向当事人下达了(安)市监告〔2019〕1-18号《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所抽检该批次批荞糕共加工2.5千克。

无主观故意,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2019年6月3日,销售了1.5千克,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程序合法,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8日予以立案调查, 上述事实,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规定作出处罚,成本价共计16元,请给予减轻处罚。

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或者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云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一款(一)项、第二项及第十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共3份3页,证明执法人员身份及执法证有效期的书证,并积极配合调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当事人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1份2页。

上缴财政,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市监罚〔2019〕138号 当事人:安宁永恒酒店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181582370561A 住所(住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极乐和平坝和平南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刘芸婷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019年6月3日,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

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送达回证》(原件)1份1页,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极乐和平坝和平南路的安宁永恒酒店有限公司依法进行现场监督抽样检验, 以上2、3两项罚没款金额共计人民币柒仟零叁拾肆元正(¥7034.00元),铝的残留量(干样品,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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