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产业 > 食品 > 关于严防误用误饮醇基燃料、误用误食亚硝酸盐、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和野菜野果的消费提示

关于严防误用误饮醇基燃料、误用误食亚硝酸盐、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和野菜野果的消费提示

2023-04-06 00:29:02来源:新媒体

文章导读
近日,个别地方发生误用误饮醇基燃料的中毒事件。同时,春夏之季也是误用误食亚硝酸盐、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等食源性中毒多发易发时段。为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食源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严防误用误饮醇基燃料 醇基燃料是一种以甲醇、乙醇和丁醇等醇类物质为原料,通过不同比例配置所生产的一种新型燃料。多数情况下,醇基燃料与食用酒精均...

  近日,个别地方发生误用误饮醇基燃料的中毒事件。同时,春夏之季也是误用误食亚硝酸盐、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等食源性中毒多发易发时段。为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食源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严防误用误饮醇基燃料

 

  醇基燃料是一种以甲醇、乙醇和丁醇等醇类物质为原料,通过不同比例配置所生产的一种新型燃料。多数情况下,醇基燃料与食用酒精均是透明无色液体,从视觉上不易区分。醇基燃料的气味似酒精,根据成分配比的不同稍有差异,有时会带有些许刺鼻气味,但对气味不敏感的人群从嗅觉上亦难分辨。加上部分采用甲醇为主体的醇基燃料,融易新媒体,可能在口味上也和酒精类似,因而容易发生误食。而甲醇有较强的毒性,一般地,摄入甲醇5-15 mL即可引起中毒,最低7-10 mL可导致失明,30-70 mL即有致死风险。中毒症状有:头疼、恶心、胃痛、视力模糊以至失明,继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为防止误饮醇基燃料导致人身伤亡,原国家食药总局2018年发布第18号公告,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如火锅等)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严格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餐饮服务提供者对购买使用的醇基燃料要添加颜色警示、做好“醇基燃料,严禁饮用”“有毒燃料,不可食用”等醒目标签标识,指定专人管理,专门存放,严禁同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食品混合存放。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饮用白酒,避免在农村集体聚餐中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并做好勿过量饮酒宣传,谨防酒精中毒等事件发生。消费者购买白酒要通过合法渠道并索要票据,要慎重购买散装白酒,饮酒后若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就医治疗。

 

  二、严防误用误食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亚硝酸盐主要有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呈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无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亚硝酸盐能将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导致人体组织缺氧。一次食入0.2-0.5克的亚硝酸盐可引起中毒,3克会导致死亡。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无力、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粘膜发绀等,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直至死亡。

 

  由于亚硝酸盐在外观上与食盐相似,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或食用,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为防止误食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国家明令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消费者家中也不要采购、存放亚硝酸盐,不要在家庭自制加工肉制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同时,由于贮存过久、腐烂或煮熟后放置过久,以及刚腌渍不久的蔬菜中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也请不要食用。

 

  三、严防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和野菜野果

 

  春夏季正是野生蘑菇、野菜野果的生长季节,颜色鲜艳,形态各异。我省野生蘑菇、野菜野果种类繁多,分类广泛,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且不易鉴别。不同的有毒野生蘑菇、有毒野菜野果含有不同类型的剧毒毒素,即使微量摄入也很危险。大多数人在误食后1-2小时内发作,轻者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严重者还会导致抽搐、痉挛、昏迷,甚至出现幻觉、溶血和肝脏损伤等严重症状。一旦发生误食有毒野生蘑菇、有毒野菜野果中毒情况,应当尽快催吐,同时应立即送往有条件的医院救治,以免延误治疗。

 

  预防有毒野生蘑菇、有毒野菜野果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和野菜野果。消费者出游或者踏青在野外发现了野生蘑菇、野菜野果,不要随意采摘,更不要食用。民间的试毒和防毒办法如用高温煮沸、银针试毒等是没有可靠的科学依据,是不可信的。

 

  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购买食品原料时要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不得采摘、采购和加工经营野生蘑菇及其制品,不得采购、加工制作来源不明、不熟悉的野菜野果,严防其流入餐桌,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关于严防误用误饮醇基燃料、误用误食亚硝酸盐、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和野菜野果的消费提示

免责声明
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热门文章
日榜 周榜
1 吉安县查获一起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为扎实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近日,吉安县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泸...

2 关于严防误用误饮醇基燃料、误用误食亚硝酸盐、误采误食有毒

近日,个别地方发生误用误饮醇基燃料的中毒事件。同时,春夏之季也是误用误食亚硝酸盐、...

3 黄山市开展防止茶叶过度包装情况调研工作

根据国家总局标准技术司和省局关于组织开展茶叶包装专题调研的有关要求,黄山市场监管局...

4 【通报曝光】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

近期,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被肥城市市...

5 海口市监全面开展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

缺斤短两? 螃蟹绑绳超重? 还屡教不改? 这是当我们不存在? 所以 啥也别说了,查! 2023年...

6 荆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屏障

3月30日上午,荆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实带队到督导包保点检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

7 珠海市市场监管局“2+2+2”举措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为深入开展避免餐饮挥霍专项动作,市市场禁锢局回收2+2+2办法推进全市避免餐饮挥霍专项动作...

8 清明的烧猪、烧肉能放心吃吗?佛山顺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明

清明节临近,烧猪、烧肉、烧鸭等传统应节食品即将大量上市!为保障市民清明节期间食品安...

9 “三抓三促”在行动 | 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打击

为进一步截止商标侵权及制假、售假行为,晋升常识产权掩护本领,优化营商情况,天水市市...

10 聚焦三项重点 临沂市全面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动落实见效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对食品浪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节约...

1 吉安县查获一起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为扎实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近日,吉安县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泸...

2 关于严防误用误饮醇基燃料、误用误食亚硝酸盐、误采误食有毒

近日,个别地方发生误用误饮醇基燃料的中毒事件。同时,春夏之季也是误用误食亚硝酸盐、...

3 黄山市开展防止茶叶过度包装情况调研工作

根据国家总局标准技术司和省局关于组织开展茶叶包装专题调研的有关要求,黄山市场监管局...

4 【通报曝光】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

近期,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被肥城市市...

5 海口市监全面开展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专项整治行

缺斤短两? 螃蟹绑绳超重? 还屡教不改? 这是当我们不存在? 所以 啥也别说了,查! 2023年...

6 荆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屏障

3月30日上午,荆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实带队到督导包保点检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

7 珠海市市场监管局“2+2+2”举措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为深入开展避免餐饮挥霍专项动作,市市场禁锢局回收2+2+2办法推进全市避免餐饮挥霍专项动作...

8 清明的烧猪、烧肉能放心吃吗?佛山顺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明

清明节临近,烧猪、烧肉、烧鸭等传统应节食品即将大量上市!为保障市民清明节期间食品安...

9 “三抓三促”在行动 | 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打击

为进一步截止商标侵权及制假、售假行为,晋升常识产权掩护本领,优化营商情况,天水市市...

10 聚焦三项重点 临沂市全面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动落实见效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对食品浪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节约...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6215号 Copyright © 2002-2022 关于我们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