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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市监局关于印发《2022年食品相关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同市监质监〔2022〕148号)

2022-09-28 13:52:26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2〕42号)、省(市)市监局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相关产品监督抽查,根据计划安排,市局决定对开展2022年食品相关等19种产品开展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工作分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协助配合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并按照市局安排承担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山...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产品质量全国联动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2〕42号)、省(市)市监局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相关产品监督抽查,根据计划安排,市局决定对开展2022年食品相关等19种产品开展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工作分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协助配合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并按照市局安排承担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对食品相关等19种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任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配合监督抽查工作,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二)抽查范围

 

  大同市境内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市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试行)》

 

  《果蔬清洗剂、纸杯等19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四)进度要求

 

  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检验报告和结果通知的送达工作;完成本次抽查所有检验报告和结果通知的送达工作,送达方式应当直接送达或 EMS送达。11月15日前,完成 e-CQS系统录入和结果材料送达。

 

  二、工作重点

 

  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不得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结合监督抽检产品实际,还应当实行盲样检验,检验机构应当严密组织好样品的二次编号、交接和检验等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应当拟定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和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并报市局审核备案,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前向社会公开。

 

  (一)抽样工作

 

  承担任务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随机选派抽样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标准等规定。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出示监督抽查通知书、抽样人员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抽样人员应当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记录抽样信息,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抽样文书应当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者、销售者签字。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拒绝签字的,抽样人员应当在抽样文书上注明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抽样文书确需更正或者补充的,应当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更正或者补充处以签名、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

 

  抽取样品。样品分为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人员应当购买检验样品,并如实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付费单》。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当采取一次性抽样、分别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字确认。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至检验机构。对于易碎品、危险化学品等对运输、贮存过程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样品的运输、贮存过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

 

  备用样品因不易运输、价值昂贵等需要存放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处的,经市局批准后,应当予以封存,在包装箱、包装物开口处等重要部位加施封存标识,必要时,对易拆卸、易更换的部位加施封存标识,尽可能封存在企业摄像头可以覆盖并监控到的区域。封存后,应采取摄像、拍照等形式记录样品封存状态,同时给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出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封存和处置告知单》。

 

  为保证抽查覆盖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抽取样品时,原则上同一产品只抽查1个批次,1家企业抽取的样品不得多于2个批次。

 

  问题处置。抽样人员发现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等无需检验即可判定违法的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如实记录并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问题报送单》,立即报告市局、并同时报告涉嫌违法的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样品确认。后置样品确认环节,承担检验任务的机构应当通过抽查结果和检验报告进行样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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