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举措(2)

  “首站赋码”管理,即从省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并运入的省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系统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追溯数据,并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


  此外,11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加快追溯平台建设。由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国家指挥平台,实现追溯信息省际互认互通。同时优化完善省级平台,帮助重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实现信息化追溯和数据对接。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重庆等有条件的省份应当于2020年12月中旬完成建设改造和试运行,12月底前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


  目前已有9个省(市)接入全国平台试运行,其冷链食品首站进口量占全国90%以上。


  4. 设置中转站、集中监管仓


  除了线上追溯平台的建设,目前,广东深圳、上海、浙江、山东、山西等省市均建立了集中监管仓或中转站,集中管理进口冷链食品。


  集中监管仓或中转站为外省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当地的第一目的地,冷链食品须在集中监管仓或中转站进行外包装消杀和核酸检测,经核酸检测合格和外包装消毒后,取得相应的出库证明方能出库,进入当地储存、使用、加工、销售。


  8月18日起,深圳市率先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建仓2个月左右,深圳则已成功处置一批疑似阳性冻品,拦截1390件阳性冻品。


  对于外省市出具的“出库证明”,其他目的地省市是否已实现互认,需具体咨询目的地监管部门,目前浙江省、无锡市承认其他省市的“出库证明”,持有有效的证明,可不进入集中监管仓。


  小结


  综合以上监管手段,我国对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目前已进入防疫新常态阶段。我国的居民日常消费需要大量的进口食品来弥补国内供应的不足,因此“一刀切”的将进口食品全部拒之国门之外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充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冷链食品的各项防疫要求。


  消费者日常采购正规渠道的食品,注意食品卫生、做好日常防范工作,无需过度担心。食品伙伴网也会持续关注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政策,欢迎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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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标题:近期中国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举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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