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2)

  2020年9月,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肥城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没收过期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文章标题:曝光台!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2)

内容摘要:2020年9月,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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