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平台领取的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翼城县中卫恒昌隆综合门市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翼城县中卫恒昌隆综合门市部销售的散装花生米,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卫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9年10月11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翼城县中卫恒昌隆综合门市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花生米50斤,共计25公斤,货值310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公告,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二、翼城县华联购物中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翼城县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芹菜,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里砦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9年11月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翼城县华联购物中心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芹菜10公斤,共计10公斤,货值12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公告,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翼城县华联购物中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翼城县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绿豆芽,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里砦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9年11月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翼城县华联购物中心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绿豆芽10公斤,共计10公斤,货值18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公告,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四、翼城县农产品批发市场侯虎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翼城县农产品批发市场侯虎蔬菜店销售的韭菜,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兴市场监督管理二所于2019年11月29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翼城县农产品批发市场侯虎蔬菜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20公斤,共计20公斤,货值46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公告,因使用完毕,融易新媒体,无法召回。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五、翼城县谈利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翼城县谈利蔬菜店销售的韭菜,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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