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瓶进口,是指一瓶酒,从葡萄的种植、采摘、榨汁、发酵、窖藏、酒液装瓶及内外包装均在国外产区全部完成后,再报关进入中国进行销售。
11 原液进口的请注明灌装地点,原瓶进口的请申报商标情况
原液进口的,须注明灌装地点,是保税区内加工或分装,还是保税区外加工或分装。
原瓶进口的,须申报商标情况,有商标权进口的注明所属品牌的中文及英文商标,入区时无品牌不含商标权进口后贴商标的则注明“小标进口”。
关于进口酒类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70号《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进口酒类属于进口食品,因而酒类预包装食品标签执行此项规定。
敲黑板!请进口商关注:
进口前审核
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合规。
进口时抽检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由海关依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
事后监管
海关收到有关部门通报、消费者举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嫌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进行核实,一经确认,依法进行处置。
适用范围
标签检验监管新规仅针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入境展示、样品、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使领馆自用、旅客携带以及通过邮寄、快件、跨境电子商务等形式入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按有关规定执行。
3 进口酒说完了,该说出口酒怎么做啦。
出口前期资质
0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所需材料:同进口前期资质提供材料一致
02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三、《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还应当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在申请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备案流程
备案申请分两步:
第一步:
入口一: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地址:
入口二: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地址::10080/efpe
第二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上传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扫描件,向生产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也可持申请材料至生产企业所在地隶属海关窗口申办。
隶属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有效期为长期。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当场给予办理。
备案注意事项
一、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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