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8月1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类食品163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16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常顺日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桂园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敌薯条(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茂名市谢氏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味海苔,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惠顺多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广迪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流心榴莲饼(糕点),标称广东诚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香花生包和荷花卷,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提示该食品中存在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尤其对老人、小孩的危害更大。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珠海市德联吉泰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曾老头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化州市樱花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胃小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罗定市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荞头,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王子厨房饮食有限公司销售的烫河粉,顺德区大良潮汇饮食店销售的烫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可作为烟草、食品、饮料、香精、果酒、日用化妆品等的香味增效剂、香味改良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食用植物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乙基麦芽酚价格低廉、用量少的特点,食用植物油中掺入调香、调色违规添加物,以次充好,以普通油充高档油。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是食品工业中一种常见的防腐保鲜食品添加剂,对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

 

  阿斯巴甜是一种非碳水化合物类的人造甜味剂,比一般的糖甜约200倍,由于它甜度高、热量低,能大大降低成本,被广泛使用于饮料、甜点、糖果、奶制品等之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阿斯巴甜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0.3g/kg。

 

  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防霉剂。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尤其对霉菌的抑制作用最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河粉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珠海市香洲刘上子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珠海市香洲李华郁蔬菜档销售的韭菜,深圳市福田区陈桂彬蔬菜批发行销售的小米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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