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5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北京青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青茂置业”)罚款1万元,其违法事实为未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海建)字[2020]第610071号。公示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记者查询发现,北京青茂置业所属集团为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中国”,股票代码:03900.HK)。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2020年8月3日对位于海淀区四季青镇的玉泉新村二期工程南区配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玉泉新村二期工程)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2020年8月4日对你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张昊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该项目由北京青茂置业建设、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张某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建设单位北京青茂置业上述违法事实。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二十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供应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作为建设工程各阶段相关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当存入建设工程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八条指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供应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或者建设单位未提交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或者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8月13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施工许可信息显示,玉泉新村二期工程南区配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玉泉新村二期工程)装修工程的工程规模为3235.52平方米;发证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
北京青茂置业成立于2020年2月17日。其股东结构如下:北京纬诚置业有限公司持股60.00%;天津北方中茂置地有限公司持股40.00%。北京纬诚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北京绿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1995年1月,绿城在中国杭州成立;2006年7月,绿城中国在香港联交所整体上市。绿城中国总资产规模超3000亿元,净资产超650亿元,年合同销售额超2000亿元。
8月28日,绿城中国(3900.HK)召开2020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中报披露,融易新媒体,2020年1-6月,绿城中国实现合同销售金额912亿元,同比增长23%。数据披露,绿城下半年全新推盘项目44个,其中包括北京、杭州、西安等城市的大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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