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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改道科创板拟募资增10倍 信披不实身负警示函

2020-09-21 09:30:06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之江生物改道科创板拟募资增10倍 信披不实身负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924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首发申请将上会。之江生物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为核酸检测试剂盒销售。

  之江生物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867.61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募集资金13.56亿元,分别用于“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产品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海通证券。

  这并不是之江生物的首次IPO冲关尝试。之江生物分别于20171110日和201865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2版招股书,拟登陆上交所主板,募集资金为1.15亿元。

  相比首次IPO的拟募资额,之江生物改道科创板的拟募资额跳升1077.56%。保荐机构也发生变更。首次冲关主板时的保荐机构为东方花旗证券。二冲IPO,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之江生物拟募资额跳升的背后,2017-2019年,公司3度决议分红合计分红1.24亿元。

  201913日,证监会发文终止对之江生物首次IPO申请的审查。但事情却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

  201975日,证监会在官网发文对之江生物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经查,证监会发现之江生物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未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资金往来、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设备管理不善、关联交易及内部组织结构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

  之江生物股票于201512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去年,公司还收到股转系统的罚单。

  2019524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给予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085号)。

  股转监管函指出,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股转公司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邵俊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倪卫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邵俊斌系之江生物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研发中心总监。倪卫琴系邵俊斌配偶秦建芬之远亲,现任之江生物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之江生物2版招股书中同年财务数据存在对不上的情况。

  之江生物201865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17年公司营收为19,253.76万元,净利润为5,119.64万元。

  2020915日,之江生物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显示,2017年公司营收为19,270.96万元,净利润为5,152.57万元。

  之江生物20161031日公告称,当日收到财务总监姜长涛递交的辞职报告。之江生物招股书显示,姜长涛从之江生物财务总监离职后,2个月内先后任上海颐尊水疗康体会所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虎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随后20171月再任之江生物财务总监。

  2019年,之江生物净利润下滑17.33%,扣非净利下滑12.22%。据最新的招股书(上会稿),2017-2019年,之江生物营业收入分别为1.93亿元、2.24亿元及2.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53.44万元、6231.85万元、5152.18万元。同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83亿元、2.20亿元、2.6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00.21万元、8063.16万元、7666.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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