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药品垄断行为已经有过不止一次的查处,但相对巨额获利,处罚力度往往如同“蜻蜓点水”,而且罚款后往往并没能让原料药的价格降下来。由于打击力度不够,垄断涨价的药品越来越多,垄断者的疯狂未见收敛。
对此,他们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管放结合”采取措施:
——排查垄断药品。由于垄断行为涉及多个领域,需要国家多部门综合执法,对近两年来所有非正常涨价的药品,追根溯源找出涨价的源头,排查原料药垄断行为。
——加大打击力度。如果对垄断牟利企业,采取像对“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那样的查处力度,一定会见效。建议对非法垄断获利给予“得一罚三”乃至“得一罚十”的重处,对囤积居奇牟取暴利者追究刑事责任。
——放开原料生产。国家为了保证药品质量控制原料厂审批,却为一些人垄断打开了便利之门。相关部门应该重点监管药品的生产过程和出厂质量,减少审批让更多企业进入原料药生产领域,摧毁垄断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