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自动驾驶车辆共享

  交通运输部网站30日发布《关于促进道路交通 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到,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自动驾驶车辆共享、摆渡接驳、智能泊车等试运行及商业运营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自动驾驶基础理论研究取得积极进展,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车路协同等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和测试验证取得重要突破;出台一批自动驾驶方面的基础性、关键性标准;建成一批国家级自动驾驶测试基地和先导应用示范工程,在部分场景实现规模化应用,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落地。

  《指导意见》显示,主要任务有四:一是加强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包括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善测试评价方法和测试技术体系、研究混行交通监测和管控方法及持续推进行业科研能力建设。

  二是提升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加强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规划研究。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感知网络、通信系统、云控平台等智能化要素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结合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等,先行先试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及时总结经验,科学推进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

  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鼓励结合载运工具应用水平和应用场景实际需求,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统筹数字化交通工程设施、路侧感知系统、车用无线通信网络、定位和导航设施、路侧计算设施、交通云控平台等部署建设,融易新媒体,推动道路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输管理和服务、交通管控系统等互联互通。

  三是推动自动驾驶技术试点和示范应用。具体包括:支持开展自动驾驶载货运输服务。鼓励在港口、机场、物流场站、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等环境相对封闭的区域及邮政快递末端配送等场景,结合生产作业需求,开展自动驾驶载货示范应用,并在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视情推广至公路货运、城市配送等场景,打造安全、高效、智能的物流运输服务。

  稳步推动自动驾驶客运出行服务。稳步推进辅助驾驶技术在城市公交、道路客运中的应用。支持在封闭式快速公交系统、产业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自动驾驶公交通勤出行示范应用,并根据技术演进情况和示范进展,在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视情推广至其他客运场景。研究制定自动驾驶客运出行发展行动方案,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客运出行服务。

  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自动驾驶车辆共享、摆渡接驳、智能泊车等试运行及商业运营服务。支持开展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自动驾驶出行模式开发与应用,促进“出行即服务”产业综合发展。

  四是健全适应自动驾驶的支撑体系,包括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快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及持续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就加快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指导意见》表示,完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规范,鼓励探索自动驾驶车辆载人载物测试和试点示范。研究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支持保障政策。研究自动驾驶车辆营运条件及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自动驾驶营运车辆运行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部省协同联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制定自动驾驶新业态管理办法,适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开展试点示范,三是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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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指导意见》显示,主要任务有四:一是加强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包括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善测试评价方法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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