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规短期健康险产品5月1日前停售 保险公司面临转保大考(2)

  本次通知后,保险条款又发生新一轮变更。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不保证续保条款中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孙雪提供的一份新保险条款明确写到,“本合同是非保证续保产品,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

  保险经纪人刘伟璐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最近他的客户也收到短期健康险产品停售短信,前来向他咨询。

  对于“不保证续保”条款,刘伟璐称,在大部分客户购买产品之前,就有此顾虑,因此在售前他就尽量向客户解释清楚。“首先,我会告诉客户,短期健康险不保证续保;其次,用实际案例介绍保险公司三到五年的理赔情况,客户认同后,再购买。当然也会告诉客户,最差的情况就是保险产品停售。”

  不过,也有保险公司人士担心停售转保会引发投保人的不满。“如果保险公司做的不够到位,难免有客户不满意,甚至引发客户投诉。”上述国企保险经纪公司相关人士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

  对此,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谈到,在转保时保险公司要做到基本的告知义务,将合同条款、条款含义等向消费者解释清楚。“要转变过去宽进严出的经营理念,为了做大保费规模,放松健康告知的要求,等到理赔时以各种借口拒赔,俗话说,‘丑话说在前头’,提前做好健康告知也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此外,今后在续保流程上也将发生变化。通知指出,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

  据了解,新规之前,短期健康险多采用自动续保方式,期满日自动扣费,核保结论则沿用上年核保决定。“新规之后,不能自动续保了,续保时需要客户再确认一遍投保事项,进一步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孙雪介绍。

  “不保证续保”意味着什么?

  不少消费者有疑问,不保证续保是否意味着以后短期健康险续保无法保障?

  2018年6月1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问题的消费提示》指出,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间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

  上述消费提示表示,目前网销短期健康保险的合同中虽然对续保做出了相应的约定,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继续投保,但这并不等同于保证续保。对于非保证续保的产品,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停售、调整费率或推出替代的新产品等情况,届时保险消费者将会面临不能续保的风险。

  银保险监会有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一是在选购健康保险产品时认真阅读产品条款,并重点关注产品的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或包含保证续保责任的健康险,属于长期健康保险。同时,对于费用补偿型的健康保险产品来讲,其责任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理赔,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时重点关注保险条款相关情况,不建议重复购买此类产品。

  二是合理购买健康保险产品。购买健康保险的目的是年轻时为老年做准备,现在为将来做准备。短期健康保险的特点是期限短,年轻的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短期健康险也有自身的局限性,比如,消费者因健康状况变化导致医疗费用风险增加,消费者再次购买产品的价格会升高,同时也会面临产品停售,无法再次购买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不仅要关注产品的价格,还要关注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

  长期健康险迎利好?

  通知落地后,是否会影响短期健康险的销售?“因为售前已经向客户解释过,短期医疗险是非保证续保产品,我的客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转投其他长期医疗险。”保险经纪人刘伟璐称。

 文章标题:不合规短期健康险产品5月1日前停售 保险公司面临转保大考(2)

内容摘要:本次通知后,保险条款又发生新一轮变更。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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