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将积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率先开放

  12月28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商务委主任华源介绍了上海外资工作有关情况。

  据介绍,下一步,上海将聚焦强化“四大功能”、发展“五型经济”,深入贯彻外商投资法和《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推进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努力打造高能级市场主体集聚、高标准投资促进体系健全、高水平服务系统集成的亚太投资门户,为上海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提供更大助力。

  一是着力打造新时期外资首选地。上海将主动对接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同时瞄准更高水平的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加快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特别是抓住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机遇,积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投资、资产管理、信用评级等金融领域率先开放,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医疗、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等领域扩大开放,并主动争取国家其他扩大开放政策措施在上海先行先试。

  二是着力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上海将着眼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吸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附加值服务业来沪投资。实施“总部增能行动”,创新资金管理、境外融资、数据流动、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功能性政策,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打破人才、创新资源等要素跨境流动瓶颈障碍,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和全球硏发中心,进一步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三是着力营造国际一流投资环境。上海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贴近投资者和企业需求,探索实施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推进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展。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力推进以“一网通办”为重要标志的“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涉外服务专窗”功能,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努力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士营造更加宜业宜居的良好环境。

 文章标题:上海市政府:将积极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率先开放

内容摘要:据介绍,下一步,上海将聚焦强化“四大功能”、发展“五型经济”,深入贯彻外商投资法和《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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