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新规出炉:强调持牌经营 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2)

  此外,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办法》为互联网保险经营活动划了“红线”,明确:不能有效管控风险、不能保障售后服务质量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活动;投保页面必须属于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保障交易安全;保险机构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客户信息保护体系,防范信息泄露等。

  根据《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应依据《办法》规定对照整改,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制度建设、营销宣传、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问题整改,6个月内完成业务和经营等其他问题整改,12个月内完成自营网络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

 文章标题:互联网保险新规出炉:强调持牌经营 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2)

内容摘要:此外,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办法》为互联网保险经营活动划了“红线”,明确:不能有效管控风险、不能保障售后服务质量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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