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国人就对房子情有独钟。天大地大,不如房子事大,所谓“安居乐业”,就是这个意思。然而,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很多人都只能望“楼”却步。而回迁房的出现,恰巧为想要购房的人们燃起了新的希望。
所谓回迁房,就是对于被拆迁人给予房屋形式的补偿。基本上每个楼盘都会有一定量的回迁房,由于回迁房具有补偿性质,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因此价格相对低廉。曾经就职于某拆迁公司的周龙(化名)正是利用人们想要低价购置回迁房的想法做起了骗钱的勾当。
2019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周龙的上诉,维持原判。周龙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周龙退赔犯罪所得,发还各被害人。在案扣押的房产一套变价后折抵上述款项。这位曾经的公司优秀员工终于因为自己在骗取他人钱财时的“卖力工作”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虚构事实 杀熟骗款
陈乐(化名)思虑再三,终于拨出了报警电话,她怎么也没想到,外表忠厚老实的同事周龙竟然会涉嫌诈骗,还把自己定为了下手目标,而且一骗就是十多年。
那是2006年的夏天,陈乐找到周龙希望其帮忙购置一套价低位优的回迁房。在她眼中,周龙是个乐于助人、办事靠谱的人。此前,他曾帮助自己的二哥成功购买到了一套回迁房,又帮助自己的婆婆协商购买回迁房的事宜,虽然这次因为拆迁户的反悔最终没能达成协议,但此前预支的钱款周龙都一分不少地退给了自己,这让她对周龙的信任又加深了几分。听说了陈乐的购房需求后,周龙信心十足地告诉她,自己当下就认识一个想买房的拆迁户,能帮陈乐购买到位于A区的一套面积90平方米的两居室期房,不过时间紧迫,需要陈乐立即把购房款都转过来。有了前两次的购房经历,加之两人是多年的同事,陈乐在与周龙签订了一份协议后便爽快地将44.68万元打入了周龙的账户。
时光飞逝,转眼五年过去了。当得知周龙当初承诺的房子建好了的消息时,陈乐满心欢喜地找到周龙,却被告知拆迁户反悔了。陈乐有些失望,但周龙却告诉她不要灰心,自己又帮忙联系了位于B区的一个拆迁户,可是当她再次联系周龙时,得到的又是拆迁户反悔了的消息。接连两次的失败,让陈乐萌生了取回预支钱款的想法,而周龙却劝她再等等,一定会有好消息的。
又过了几年,转眼到了2015年,此时,距离陈乐第一次给付购房款已经过去了近十年的时间。十年间,北京的房价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陈乐有些着急了,为了安抚她的情绪,周龙告诉她,自己在C区就有一套回迁房,这个房子虽然不在自己名下,但实际是自己的房子,等入住的时候可以安排陈乐和拆迁户见面。但是,等到所有业主都入住了陈乐也没见到周龙所说的拆迁户。2016年底,陈乐再次找到周龙让其交付房产,这一次,周龙提出要追加20万元,陈乐当时手头并没有那么多钱,就只转账了8万元,但收了钱的周龙依旧迟迟不愿交付房产。
2017年,陈乐在听说了周龙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逮捕后方才向如梦初醒,而她不知道的是,不仅2006年周龙承诺帮联系的拆迁户是子虚乌有,就连其最后所说的位于C区的回迁房也不是他自己的房子。相关证据证明,该处拆迁房屋享有获得补偿权的为王某(化名),周龙并不具有此权利。而且,该处拆迁仅作货币补偿,并不建造回迁房,根本无法实现周龙向陈乐所提给予回迁房的承诺。虽然周龙在法庭上辩称该房屋是其和王某的女儿一起建造的,所以其能够获得拆迁补偿,但事实证明,该处房屋的房屋重置成本费仅为28万余元,即便周龙能够获得该笔款项,也远不足以补偿陈乐的损失。
未卜先知 提前卖房
与陈乐有类似经历的还有也想低价购房的张星(化名)。就在陈乐落入圈套的第二年,张星也中招了。而这一次,为了骗取对方的钱财,周龙竟赋予了自己未卜先知的“超能力”。
时间倒回2007年初,张星通过朋友认识了“购房经验丰富”的周龙,周龙声称自己手头就有一套回迁房可以出售。当年8月,张星就在朋友的办公室里与周龙签订了一份转让房屋的协议,并当场给了周龙现金30万元,周龙承诺按照每平方米5600元的价格出售他位于D区的房屋。当时房子正在建设,张星觉得一两年内就能收房,然而,在2009年房子建好后,他致电周龙时,对方却告诉他房子不是其本人的,真实房主不愿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