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恒瑞公园里项目非法认筹,向社会传播虚假信息,协调不成后侮辱购房者,强行扣押2万元。
1、该项目自称五证齐全,但截至目前现场施工进度,其中预售证完全不具备办理条件(见施工照片)。
根据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该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了吗?谁能证明?
2、该项目偷换概念,诱导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将购房认筹金篡改成“定金”,且不据实相告,造成购房者重大信息误解。
3、该项目利用《认购协议》“定金”条款,强行扣押认筹金2万元,购房者协调不成,该项目还变本加厉侮辱购房者,肆意侵犯购房者合法利益。
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维护劳苦大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江永恒瑞公园里项目凭什么盘剥老百姓血汗钱?欺负老百姓?老百姓维权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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