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一块土地的四个问号(来信调查)

  兰州春晖补习学校成立于1993年,是一所民办学校,法人代表是我父亲邹崇明。建校以来,春晖学校一直是租用场地办学,经过10年申请,2011年2月,兰州市安宁区国土局将位于北滨河路沿线的一块地划拨给春晖学校。然而,不到半年,区国土局在未告知学校的情况下,将这块地拍卖给一家房地产公司。事后,区国土局想与学校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我父亲没同意。

  2015年初,春晖学校原副校长梁桐伪造学校公章、委托书等,背着我父亲与区国土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区国土局未加核实,便将614万余元补偿款打到梁桐指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我父亲亲手创办的学校因有关部门失信和员工合同诈骗而停办。这个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和解决。

  邹华丽

  读者反映的兰州市安宁区国土局将划拨给学校的土地“一地二卖”等情况是否属实?给一所民办学校造成哪些影响?近日,记者赴甘肃兰州进行调查采访。

  建学校的地为何建起了商品房?

  邹华丽:区有关部门把刚划拨给学校的教育用地变成住宅用地拍卖给开发商,“一地二卖”

  国土局:这块地处于黄河风情线上,周边都已规划为商品房了,孤零零建个学校,不协调

  4月21日,记者驱车行驶在兰州北滨河路上,不久便来到当年划拨给春晖学校的地块。这一地块位于黄河岸边,占地面积4031.3平方米,属于安宁区孔家崖街道。这里矗立着1幢办公楼、4幢住宅楼。

  邹华丽和当地有关部门的争端,都由这块地而起。

  “当年这块地本来是划拨给春晖学校建教学楼用的,但政府在并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将这块地拍卖给房地产公司。”回忆起这段经历,邹华丽十分激动,“直到房地产公司的推土机推倒学校的围墙,我们才知道这块地竟然已经被拍卖了!”

  为了克服租场地办学的不便,作为民办学校法人代表的邹崇明,从2001年起便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在完成了对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等一系列复杂程序后,我父亲终于在2011年2月拿到了这块地的土地证。为此,学校前前后后花费了数百万元。”邹华丽说。

  邹崇明请来专业团队砌围墙、做设计,转眼就到了2012年初。据邹华丽回忆,一天晚上,数架推土机和拖拉机毫无征兆地开进这块地,驱散工人后,将围墙和工棚强行拆毁,一夜之间,工地被夷为废墟。

  “当时我们立刻上前制止,问他们为什么擅闯别人的工地。得到的回答是,这块地是他们的。”邹华丽说,他们当时还拿出了这块地的土地证,“这就奇怪了,这块地怎么就成了他们的?”

  原来,2011年6月17日,开发区国土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被拍卖的4块地中,就有这块土地。2011年8月2日,开发区国土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告》显示,这块地出让给了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也就是说,之前划拨给春晖学校的土地已经被拍卖,拆毁工地围墙和工棚的正是拍得地块的房地产公司人员。“区有关部门把刚划拨给学校的教育用地转眼间变成了住宅用地拍卖给开发商,一地二卖,令人错愕!”邹华丽说。

  对邹华丽的说法,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局副局长陈宇辉并不认同,她说:“这是正常的规划调整。这块地处于黄河风情线上,周边都规划为商品房了,这里孤零零地建一个补习学校,不协调。”

  陈宇辉介绍,从2001年到2011年,政府部门的确是按划拨土地给春晖学校的程序在推进土地供应,但是也和春晖学校负责人商议另行选址,都遭到了拒绝。

  学校是否取得过土地使用权?

  国土局:春晖学校最终并没有取得土地证,因此就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

  邹华丽:如果没有下发过土地证,何来通知中“办理变更登记,注销土地证书”之说

  一块土地,怎么能既划拨给了春晖学校,又拍卖给了房地产公司呢? 据时任安宁区国土局局长的张浩成说:“虽然决定把这块地划拨给春晖学校,但春晖学校最终并没有取得土地证,因此就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就不是一地二卖。”

  对于张浩成的说法,邹华丽表示愤慨。“2011年2月,我父亲拿到土地证后非常激动,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回家来看。就在大家高兴之时,发现证书上写的土地面积是2387.2平方米,比之前各种手续中写的4031.3平方米少了许多。”邹华丽说,发现这个问题后,邹崇明便去找区国土局办证人员,提醒他们面积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