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江永县恒瑞公园里项目非法认筹,向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

1、根据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该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了吗?江永恒瑞公园里项目凭什么盘剥老百姓血汗钱?谁给他们的权力?

融易新媒体

 文章标题:投诉江永县恒瑞公园里项目非法认筹,向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

内容摘要:红网,消费维权,投诉江永县恒瑞公园里项目非法认筹,向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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