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始,在全国13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自查、互查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对成都、广州、武汉、青岛、太原、洛阳、荆州、佛山、赣州、咸阳、聊城、敦煌、武威、阆中等14个城市进行了重点抽查,聊城、大同、洛阳、韩城、哈尔滨被点名批评。
这是两部局第二次对保护不力的名城进行通报。2011年,聊城等8个保护不力的城市也曾受到通报批评。
2019年5月31日,是要求上述5个城市对具体的违规情况作出限期整改方案的最后时限…
名城保护与利用 是一道难题
涉及的话题已延续经年,需要考虑的时空又越来越宏观,所以作出定论理应给予更多时间。但是,有些问题的尖锐程度一目了然,仅仅“罚酒三杯”已失去功效。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估检查,有5座城市被通报批评。这些城市,都曾身披厚厚的文化羽衣;身处北方腹地,都在冀望把握住突破性地域发展的机会。
于是,积弊多年的城市保护历史欠账,就在某个时刻化作对冲力量一下子溃堤奔涌出来。从2008年至2017年乃至今日,这些城市表现出的违规规模可不是小打小闹,而是大拆和大建。与拆真建假、拆旧建新、拆小建大、搁置荒弃同步,房地产开发式“保护”屡禁不止。由于缺乏整体保护的意识、手段和耐心,不可避免地导致走向另外两种极端:过度商业化的同时,还有利用不足现象出现。
上述现象,曾带有广域普遍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仍是一道难题。
再过3年,到了2022年时,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制度就要迈入“中年”。四十不惑,中年更是壮年。这次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是对历史文化名城制度是否有效、有力、可信赖的一次评测。直接彰显出的,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谁是考生?有无标准答案?是不是也应考一下考官?
市长们的能力 并不低
“怎样处理新城与老城的关系,怎样避免建设性破坏,怎样判别‘真实性’原则,这些问题的提出,已经成为摆在每一个从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实践者面前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2013年,大同市市长耿彦波发表了文章《从旧城改造到古城保护——走出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的两难困境》。此时,大同的“大拆大建”已经进入尾声。通过系统梳理和历史比对,耿市长认为找到了可以破题的方法:“从表象上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化发展之间矛盾重重,事实上,这样的矛盾是人为捆绑在一起的。实践证明,松绑之后,两者之间可以实现互利双赢的平衡。 ”
大同的保护思路,是留下旧城,发展新城。但整体复建的做法,是在破坏还是凸显了名城价值,引发了激烈争论。还需注意的是:对于名城保护决策者来说,任何打擦边球,任何强势的大规模改变,都是经过认真思考、反复衡量之后的放手一搏。市长们的能力和水平都不低!大拆大建、搁置荒弃,也可以理解为通过实践进行的“试错”和创新探索。这个过程中,如何阐释“真实、完整”,仍是焦点;具体操盘时,是依据还是绕过甚至改变规划审批的红线,也成了此次“大考”的重点。
同时,以大同市为代表的名城保护做法,在社会上也不乏支持者和同情者。这其中既有当地居民,也有规划研究者和保护与改造一线执行者。在一座漂亮的文化城市与一座真实的文化城市间,要选哪一个?支持市长先做到哪一个?许多专家和稀泥地认为没有厘清的必要,现在矛盾的细化“成果”就变成了被通报;许多公众对此不在乎,短视与忽视带来的后果,也摆在了眼前。
“试错”的代价 太大了
违反规划的大拆大建,割断了城市历史文脉。一座历史文化城市的“名”,绝大部分取决于其历史的真实和文化的真实。世界上没有哪座获得尊敬的城市,没有哪种值得尊敬的文化,没有一个正在寻找自我根基的原住居民,能靠虚名和假证来增加名气、创造价值——真实要能用眼睛看到和脚步丈量到。值得丈量的地方越多,获得的尊敬就越大。
但,真实性又是不可逆的。秦岭北麓的生态恢复,拆掉违建乱建后还有希望;历史文化名城的真实性破坏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试错”的代价太大了。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应该视为动态的发展过程。我们现在去评判几年前的实践,已经显示出明显的变化:人们由关注遗产地“物的真实”,开始关联至“精神的真实”——这就是“中年”这个节骨眼为何如此重要。这个时候,并没有对手,人们的目标大多一致;甚至也找不出敌人,“敌人”反而就是我们自己。此次“大考”,其实还有一道必答题,是考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是否具有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能力。否则,主管部门和城市决策者,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