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新闻:举报湖南科佳及其关联公司主要控制人窦某利用“湖南摄影城”涉嫌诈骗

湖南科佳及其关联公司、主要控制人窦晓昆利用“湖南摄影城”涉嫌诈骗案情况说明

2017年,窦晓昆为首的诈骗团伙以湖南科佳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摄影城”项目的名义,印制广告传单在长沙市各处发放,并设置户外广告、网络宣传等方式公开向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并在未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于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46号22010房设置“商铺销售中心”,将已抵押给长沙商业银行的一间商铺在未进行析产登记备案的情况下多次持续公开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售卖,并在未到房管所备案的情况下自己拟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承诺买铺可落户长沙,诱导受害人签署无法备案确权的无效合同并套取受害人房款。在持续一年多的诈骗活动期间,融易新媒体,据不完全统计,召集了多家房产中介机构为其诈骗活动寻找新的受害人。

该诈骗团伙以湖南科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名义进行活动,下属员工在获得受害人信赖后,采取签订无效虚假合同的办法,诱骗受害人将购房款项转入其诈骗团伙骨干成员丰艳等人,以及团伙主要负责人窦晓昆实控的长沙新绘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沙科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账户进行洗白赃款的操作。

据不完全统计,本案涉及受害人51人(户)、受骗金额655万元。

2019年4月,窦晓昆所控制的湖南科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无法兑现合同约定,给予部分受害人以同年8月30日前退款的承诺,但并未执行。2019年6月,长沙市芙蓉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厅陆续判决湖南科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摄影城”相关购房合同纠纷案败诉,判决湖南科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赔被害人全额涉案金额并支付利息。

诈骗集团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为逃避法院执行追回赃款的执行程序,于2019年11月提出上诉,并于2019年12月23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修改,包括减少注册资本金、核销公司重要成员窦晓昆等操作,妄图逃避法律制裁。在二审来临之前的2020年1月3日宣布签订虚假合同的湖南科佳投资管理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企图通过拖延时间完成赃款的转移等行为。

现有纸质证据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据”、“承诺书”、“项目销售广告”、“置业计划书”“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

电子证据有:湖南科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诈骗场地“商铺销售中心”及户外广告的相关照片、视频、工商登记变更记录查询结果

资金流转证据有银行回执单、流水、支付软件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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