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解决桃林水库移民生活困难、落实水库移民安置政策的报告
尊敬的水利局各级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湘乡市翻江镇桃林村6、7、8、9组村民;是湘乡市桃林水库淹地淹房的真实移民。
历史原因:
我们是在50年代大跃进时期因修建的湘乡市桃林水库,当时移民由政府就近安置方式;安置在水库的淹没线以上山坡的部分移民,资源匮乏:我们移民却由此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生存在吃水难、行路难、就医难、上学难、灌溉难等一系列问题,生产生活条件极差环境下的水库移民。因为修建水库淹没了移民大批良田,后来整理的土地土质较差,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较少。我们在水库的淹没线以上属于石灰岩地带的溶岩地区,且多数为“冷水田”、“望天丘”、“漏水田”,灌溉依靠天,水利条件差。粮食产量低;水库移民桃林村6组当时开垦耕地6.9亩,人均耕地不足0.19亩,远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水平。当时完全是依靠政府的定销粮补助过生活。当时有这样的说法:头顶一片天,脚踏石头地。要想吃大米,全靠政府给。
目前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各项移民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抗灾能力差,水利设施建设滞后,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村民饮水水质差,医疗卫生条件有待改善等。
二、由于移民区的基础设施存在着不足和落后的情况,部分水渠、山塘受违法采场破坏性开采毁损严重,有效灌溉面积少,在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后,基础设施更显破旧。生产成本高等原因,原有耕地现已无法耕种。使一些生活基础设施都无法实现配套,使移民区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制约。
三、移民区生产方式较为单一,多数是以农业为主,而且土地质量差,没有其他产业,这就使其经济处理较慢的发展速度,人们都生活在贫困线上,经济非常脆弱。
四、环境质量较差。水库移民在迁移安置过程中,由于安置的较为分散,这就导致安置的许多地方都处于生产条件相对落后的情况,而且所分到的土地资源也较少,再加之移民没有自我发展的条件,所以无形中就加剧了移民生活的困难。
五、移民人口数量增长快,现有人口是当时搬迁的2~3倍多了。这就使移民本就有限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而居住环境容量也越来越拥挤,使生存条件更加恶化。
六、历年来移民困难问题没有解决,都是常年为此上访,已经是个不小的社会问题了。
七、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青壮年人员已全部外出寻找生活去了,但由于村民文化水平不高,无专业技能,不能胜任高收入岗位,收入微薄。现在是典型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小孩子村。老人和小孩无人照顾。由于安置的农村居民点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生产基础的严重损失。我们的生活原本就落后,大部分移民至今仍贫穷困苦的生活中。
八、部份移民扶持政策项目资金被挪用、侵占、贪污。被个干部拿去优亲厚友了,做了权力的交换条件。十二届湘潭市委第七轮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6组:巡察组同志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到现场上门走访调查了。并就有关存在的问题转交了相关部门处理中。
解决的问题请求:
现恳请省政府、省移民局,扶贫工作组: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水库移民生存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建议解决几点请求:
一、恳请湘乡市水利局以人为本,维护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求!生活饮水困难;生活粮食问题,赖以生存的耕地问题。
二、制定各项移民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并完善落实;资金项目投入,融易新媒体,改善居民经济基础,稳定村民的收入。改善基础设施和活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生居环境条件。借助政府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的东风,真正落实到位,能让我们村民尽快脱贫做富,为实现全面小康努力。
三、对那些违反政府政策,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责令退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请求按照近年来国家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管理办法》重新妥善安置,改善我们生存条件和生活水平。请求按条例的第十七条规定:以长效实物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的移民,应由项目法人与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签订长效实物补偿协议。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组织乡镇人民政府与相关村、组或移民户签订长效实物补偿合同。补助到人。
此致
敬礼!
湘乡市翻江镇桃林村6、7、8、组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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